警视在线四川讯:7月2日,网友爆料称,四川成都都江堰胥家镇驾虹乡发生一起杀人惨案,四人不幸身亡。
2日下午,事发地附近一名商户告知,此事发生地在胥家镇驾虹乡新民村,“昨晚,女婿将其妻子、老丈人和丈母娘残忍杀害,之后女婿自杀,不过被人发现报警是在今天早上”。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当事人一家拆迁后住在安置房小区,“这家是重组家庭,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现在才没几岁,最大的孩子已经20多岁。”今天早上事发小区附近拉起警戒线,多辆殡仪馆接送车开到小区楼下,周围有不少群众围观。
2日傍晚,从都江堰胥家镇派出所证实,一男子在杀害三人后自杀。“今天早上警方接到报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一位民警告诉天目新闻记者。
太残忍了!都是自己最亲的人,竟然痛下杀手。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案件的详情有待查清后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本案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属于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罪 ,要酌情从宽处罚。但是行凶男子杀害三人,犯罪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正常情况下要被判处死刑。但该男子畏罪自杀,因此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除驾驶机动车犯罪外,附带民事诉讼不判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行。因此,被害人的近亲属不能要求高额的死亡赔偿金,只能要求丧葬费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