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郴州讯 2021年5月27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郴州桂阳县警方获悉,桂阳县公安局主办的部督“2019-421”毒品目标案近日已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案14名主要嫌疑人获刑,其中5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2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5人被判处十年至十五年不等刑罚。
据了解,该案是桂阳县公安局在公安部和云南、广东省公安厅的指导协调下,历经一年时间艰苦工作,成功侦破了部督特大贩卖毒品案,现场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5人,查处吸毒人员36人,缴获冰毒、麻古等各类毒品10447克,扣押毒资207万余元、涉案车辆3台。成功斩断了一条纵向达八层级,横跨云南、重庆、湖南、广东四省的大肆贩卖毒品的地下通道。
2019年5月,桂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对嫌疑人肖某、李某、胡某等人在桂阳境内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调查时,敏锐地发现这是一个涉及云南、重庆、湖南、广东等多地的涉毒犯罪团伙。同年9月,桂阳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深入侦查,并初步查明该团伙是以黄某为供毒人员、以李某A、肖某A、胡某等5人为出资、组织、策划人员,以肖某B、李某B、罗某等5人为马仔及运输人员,以李某C、谢某、肖某平等4人为分销人员的多层级贩毒团伙。
2019年9月8日,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A、胡某、肖某A等人再次筹资,并安排肖某B、李某B、罗某赴云南购买毒品。专案组得知此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远赴云南开展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收网前落地侦查工作。经查, 肖某等人在购得毒品后,将自己佯装成游客,以分段乘坐旅游大巴形式,故意辗转多地,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为确保抓捕工作万无一失,经专案组成员多方研讨,决定将对肖某等主要嫌疑人的抓捕地定在重庆市万州区,并派出130名警力分15个组前往广东、湖南等多地,提前埋伏于该团伙其他主要嫌疑人落脚点附近待命,静待时机集中收网。
“肖某B、李某B等已成功落网,各待命组即刻行动,实施抓捕!”2019年9月18日凌晨,桂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永华,桂阳县副县长、公安党委书记、局长唐朝铭连夜调度案件收网工作。号令一出,各抓捕组迅速行动,两天时间便成功将该团伙其他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民警迅速扩线深挖,在近大半年的时间里,相继挖出并抓获与该团伙关联的贩毒人员31人,吸毒人员36人,缴获各类毒品3778克,扣押毒资7万余元。
网站编辑:杨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