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东
编辑/宋建华
? 被逮捕前的赵志勇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4日布告,备受关注的河南省尉氏县“特大强迫卖淫案”强奸犯赵志勇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深一度记者从开封市中院办公室证实了上述消息。
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间,赵志勇与李娜(女,已判刑)合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多人采取不法手段强迫初中在校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共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2018年10月23日开封市中院作出判决,赵志勇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最高法核准后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开封市中院发布执行死刑布告
赵志勇曾是连续三届的县人大代表
案发前,身为开封市天源面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赵志勇,曾被当地人认为是慈善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曾向当地小学生和留守儿童群体捐款捐物。
据媒体报道,在2015年11月16日的一次捐赠活动中,天源面业向尉氏县留守儿童寄宿学校捐赠价值4万余元的爱心衣物,用以资助学校的500多名留守儿童。
来自尉氏县委统战部的消息显示, 2015年12月29日,时任天源面业董事长的赵志勇等人到张市镇中心小学、小陈乡孔庄小学,为留守儿童送去价值数万元的爱心物资。
捐赠仪式上,赵志勇对留守儿童提出,希望他们努力做到自理、自律、自强,以优异的成绩和优良的品德回报社会,努力成为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优秀人才。他还向学生表示,“如果在学习上、生活中有困难、疑惑,可以来找我们,我们会尽最大努力来帮助大家”。
据悉,案发时赵志勇系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十三届开封市总商会副会长、尉氏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尉氏县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案情材料一
案件涉未成年人,细节少有披露
2017年4月份,河南尉氏县的“特大强迫卖淫案”相关消息传出,因施害者赵志勇的人大代表的身份及受害者均为未成年人而引起了舆论关注。
其中一位受害女学生的母亲当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其女儿正上初中二年级。2016年4月,女儿的一名同学请她出去玩儿,了解到是与人发生性关系,女儿拒绝。但不久后的一天下午,由于放学早,她被这个同学拉上了一辆轿车,然后被带进金沙湾酒店一间客房,被一男子强行奸淫。事后,同行女子给女儿钱,女儿没接。
案发后的2017年3月6日,公安人员曾来询问,才知道那个男人叫赵志勇,是当地一家知名企业的老总。另一位受害人的父亲称,其女儿当时正上初中三年级,也被这伙人挟持奸淫。
两位家长都向媒体表示,由于案犯只奸淫处女,他们的女儿只经历了一次劫难,但事后两人都性格大变,不愿与人交流,动不动就发脾气。
赵志勇涉案的消息传出后,因案件涉未成年人而少有对案件细节的披露。
2018年10月23日,开封市中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赵志勇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娜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刘洪羊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周合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一审宣判后,李娜服判不上诉,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案情材料二
明知受害人系幼女,仍与其发生关系
开封市中院的布告显示,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罪犯赵志勇与同案被告人李娜(女,已判刑)经共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刘某、吴某鑫、蒋某桐、郝某(均另案处理)、谷某静、秦某丽、李某冰、赵某伊(以上人员均系未成年人),采取殴打、恐吓、拍下体照片威胁等手段,先后强迫朱某等在校初中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共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同案被告人刘洪羊(已判刑)明知李娜强迫在校初中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仍驾驶车辆提供帮助。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河南省高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赵志勇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李娜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多次与赵志勇、周合鑫等人发生性关系。刘洪羊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仍多次开车接送。周合鑫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
河南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及原审被告人李娜分别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
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开封中院于2019年6月4日将罪犯赵志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