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之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这次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很有意义,有益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中医药法贯彻落实,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刚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余艳红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很好的发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苏伟、科技部副部长张雨东、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军宁等同志先后介绍了法律的实施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仁元,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名誉校长张伯礼和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保健等同志交流了相关经验和做法。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可以看出,各部门、各地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措施有效有力,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支持的良好法律实施氛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中医药法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大形势下应运而生的。该法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中医药领域第一部法律。中医药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发展中医药的重要经验及规律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因此这部法律不仅是一部中医药领域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也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体现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法律,完善了卫生健康法律体系,为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该法实施五年来,我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整体水平稳步提升,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越发显著。
一是中医药法实施形成良好机制。该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建立完善了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强化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制定实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六项配套制度,提升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了中药新药研发,有效增加了中医药服务供给。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大资金项目保障力度,国家医保局出台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医保倾斜政策,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在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推动中医药科技体系建设、提升中药材质量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政策保障举措,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地方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中医药事业的推进力度空前加大,很多省份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了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26个省份颁布新制定、修订的地方中医药法规。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中医药的社会关注度和群众认可度显著提升。各级人大积极指导和监督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法律释义,引导全面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在中医药法即将实施之际组织召开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座谈会,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贯彻中医药法的主体责任,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特别是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医药法开展执法检查,全面系统了解法律实施的成效和问题,推动发挥法律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中医药法实施形成的良好机制,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中医药为保障人民健康作出重大贡献。五年来,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始终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提升,有效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重要贡献,受到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认可。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专家评估报告,肯定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的安全性、有效性,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说明了中医药历久弥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卫生资源。在疫情防控中,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坚持临床科研一体化,中医药抗疫疗效获得广泛证据支持,为临床诊疗方案制定优化提供有力支撑。组织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并推动转化为中药新药,为进一步精准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武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成为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具体实践,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愈发得以彰显。
三是中医药为服务国家战略发挥积极作用。中医药法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中医药在贯通一二三产业,激活经济、吸纳就业、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多元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中医药在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果显著。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不断筑牢,基层服务供给显著提升,有效改善了农村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中药材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很多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中医药融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发展战略,打造中医药高地,布局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形成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增长极。中医药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成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示范。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布局建设了30个海外中医药中心和56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打造为对外交流的示范窗口。特别是以抗疫为契机,中医药纳入主场外交和元首外交重要内容,与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加强,为国际抗疫贡献了“中国力量”,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已成为促进东西方文明互鉴的靓丽名片,成为中国与各国共同增进健康福祉、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载体。
二、深刻认识继续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扎实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对于依法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医药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中绵延至今仍在传承使用并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代表,凝聚着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智慧,不仅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作出卓越贡献,在今天仍对人民的生产生活产生着重大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积极运用法治的力量促进、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推动中华优秀文化得到广泛传播,形成文化认同与共识,对于增强民族自信、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深远意义。
第二,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医药法将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开辟了依法促进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中医药领域的重要成果,是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扎实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于构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稳定筑牢改革发展法治根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是构建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增进民生福祉的发展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健康有了更高的需求,渴望享受到全方位、多环节的健康服务。一方面,中医药强调整体观、系统论和辨证论治思维,具有简单易行、经济方便、便于推广的鲜明特点,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中医药讲究“天人合一”,运用自然的调节来维护健康,保护生态,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也与现代健康理念十分相符。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的康复方面的独特优势,对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扩大优质健康服务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三、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五年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同时,法律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中西医并重方针仍需全面落实等,特别是去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中药质量、人才培养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着力解决。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运用法治力量促进和保障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要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切实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不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法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宣传普及法律,是法律实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对中医药法实施成效和经验做法开展集中宣传,提升中医药法知晓度和影响力。要紧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抓住中医药法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创新宣传方式,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推动人民群众切实知晓法律、认同法治精神、参与法治实践,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快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报告的落实。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医药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形成中医药法实施情况报告,聚焦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落实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了改进和加强工作的具体措施。经过近一年的时间,其中一些政策举措已经出台实施,一些还在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落实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报告是深入推进中医药法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将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同推进“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出台和推动落实。国家中医药局要发挥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牵头22个部委进一步推动相关具体措施落实落细见效。全国人大有关方面要加强对执法检查报告落实的掌握和督导,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三是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医药领域法律法规体系。2021年10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医药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加强调查研究,对中医药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深入分析根源,属于制度落实层面的要加强督促指导,属于制度设计层面的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适时纳入法律修订计划。对立法工作中涉及中医药相关制度设计的,要注重与中医药法的立法精神、法律规定相衔接,做到符合中医药特点规律,适应中医药发展需求。地方人大要结合地方实际,通过地方立法着力解决本区域内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际问题。同时,各级人大要加强对中医药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持续推动相关配套措施的建立、完善,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进一步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
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中医药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有效保障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稳致远。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奋发有为,把这部法律贯彻好实施好,奋力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