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卫军同志,恭喜你履新。根据衢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你单位在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中未整改到位问题作一提醒,请务必重视并以一抓到底的韧劲,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见底到位。”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委巡察办向市公积金中心下发了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提醒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一把手”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政治监督。
巡察整改能否落实关键看主体责任、尤其是第一责任人责任能否落实。2021年以来,衢州市结合市县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实际,积极探索整改促进机制,创新出台《关于建立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制度的规定》,并配套制定“提醒函”样式、固化组织实施形式、制作签收回执,首批向5位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出“提醒函”,对仍未整改销号的13个问题进行提醒,着力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切实推动反馈意见整改“颗粒归仓”。
为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形成闭环,该市还创新出台《衢州市委巡察整改闭环管理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制度设计和流程再造,形成了从立行立改、反馈移交、整改监督、评估验收、报结公开、回访检查到成果运用的闭环管理体系。按照闭环整改要求,该市以“重大巡视巡察问题清单”管理为重要抓手,点对点通报重点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实巡察整改“四个融入”,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一把手”工作责任。
编辑:王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