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云仲肖)5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张静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张静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张静同志申请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静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网站编辑:韩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