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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城管部门协管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时间:2021/5/7 0:00:00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特别提出,要严格协管人员管理,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通知具体提出,2021年底前,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协管人员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协管人员准入管理、岗位责任、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岗位激励等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通知明确,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在推进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方面,通知提出,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统筹,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管理,准确掌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到2022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子系统,实现人员基本信息、执法证件、案件信息、岗位状态、装备配置等信息的采集录入并及时更新,夯实队伍精细化管理基础。

     在改进执法方式方面,通知提到要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模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大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问题,探索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为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通知还在提升政治素质、提升队伍管理水平、提升执法能力、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出具体要求。

网站编辑:赵亚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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