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执法”已成民生不可承受之痛,相关部门岂能安之若素? “逐利执法”系列评 之二 半月谈评论员 郝娴宇 日前,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强调,要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要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动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公安部此次对交警执法乱象果断“亮剑”,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交通执法热点事件不无关系。此前,据媒体报道,山东一名货车司机被判定超重但投诉无门,最终不得不割伤左臂自残才被允许复磅换回公道;在河北,一货车司机因定位系统掉线被处以扣车、罚款处罚而自杀身亡;广东佛山,一高速岔路口因标线设置不合理导致累计几十万车主违章,被网友戏称为“印钞机路口”。 综观这三起交通执法争议事件,皆与不合理的执法处罚相关。近些年来,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车辆流通效率,路口的“电子警察”、车内的定位盒子成为司机们出行的“标配”,初衷都是为了司机和道路安全。然而,部分地区的执法部门简单地将执法与处罚画上等号,以罚代管,让道路监测设备沦为“罚款机器”,动辄祭出“顶格处罚”大招,对交通违规行为处以“天价罚单”、“天量罚单”,已经成为普通民众生活中的“不可承受之重”。 “逐利执法”成为民生之痛的背后,是不合理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在作祟。在交通管理领域,有些执法部门为图方便唯“电子警察”是用,大搞一刀切式执法,对人们普遍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有些执法部门以利益为导向,以罚代管,将执法处罚作为部门牟利创收的工具;还有些基层执法人员“官本位”思想严重,执法方式粗暴,态度恶劣。基层交通执法部门的这些乱象,不仅对交通违规行为起不到应有的震慑和教育作用,更是对执法部门权威和公信力的伤害。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交通执法领域的乱象并非自今日始,而是长期存在,甚至被人们司空见惯。为何长期得不到解决?根子在于相关部门的利益考量。因为关系着自己的工资福利,关系着上级部门、地方政府的“钱袋子”,相关部门才对这些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乱象视而不见,甚至安之若素。这种状况不能再持续下去了! 面对基层执法部门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公安部要求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可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对于公安部提出的各项整改建议,各地交通执法部门绝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或者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抓几个案例了事,而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人民利益为基本导向,深刻反思、全面整改,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另外,各地也应以此为契机,问计于民,尽快改善设计不合理、规划不清楚的交通标识,规范设置使用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标准,提高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从而解决交通领域的民生痛点,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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