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 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的“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满足日常生活和突发情况的需要”,引发公众广泛关切,甚至出现过度解读的现象。
对此,11月2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朱小良回应称,“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生活物资货源充足,供应应该完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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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良介绍,商务部专门印发了《通知》,目的在于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货源组织,畅通产销衔接,提前采购耐储蔬菜,与基地签订蔬菜供货协议。
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所长关利欣也指出,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给和平稳运行是商务部的重要职责之一,商务部每年都会例行发布消费市场保供稳价的工作通知。
“此次《通知》基于2021年秋冬季节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蔬菜价格波动上涨、新冠疫情多地散发、拉尼娜现象或将升级等情况,提前做出工作部署,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今冬明春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关利欣表示。
关利欣认为,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第一时间迅速反应,出台了多项有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的政策措施,有效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平抑了物价,对于重点疫区和全国市场的疫情防控和应急保供发挥了积极作用。“《通知》正是基于前期应对疫情的经验,提出有效举措,确保消费市场平稳运行。”
此外,《通知》要求,北方省份要按时完成本年度冬春蔬菜储备计划,南方省份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完善蔬菜储备;及时投放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补充市场供应;充分利用大型连锁商贸企业网络优势,保障商贸供应网络正常运营;及时发布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稳定社会预期;若个别地方因疫情防控采取封闭管理措施,要迅速公布保供网点货源、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采购需求。
网站编辑: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