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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之名不容诋毁!

来源:平安北京 作者: 时间:2021/4/3 0:00:00

4月1日,在“海空卫士”王伟烈士壮烈牺牲20周年的日子,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北京西城公安分局抓获一名在微信群聊中辱骂烈士王伟、侮辱烈士遗孀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63岁)。该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烈士用血肉之躯立起一座座精神丰碑,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平勿忘先烈,幸福莫忘英雄。崇尚英雄,尊重烈士,理应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追求。

为保护英雄名誉,维护英雄形象,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我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当年5月1日正式生效,明确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被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部法律为英烈精神融入国家血脉和民族灵魂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对于推动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大意义。

▲4月1日,是“海空卫士”王伟牺牲20周年。当天,许多群众前往王伟烈士墓前悼念。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追忆历史,我们追思英雄。他们是历史天空的璀璨星辰,更是一个时代的精神坐标,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激励社会前行、推进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捍卫英雄就是坚守正道,维护弘扬社会正义。谁亵渎英雄、诋毁英烈,谁就是在否定崇高、混淆是非,就是来拆我们的精神之基。

首都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公然诋毁侮辱英烈的行为,以法治告慰英灵,并与广大人民群众牵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同维护英烈尊严、崇尚英雄、缅怀英烈的良好氛围。

英烈不容亵渎

法律不容挑衅

无论是谁

无论有何来头

胆敢诋毁英烈、触犯中国法律

就必然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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