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培武,1967年出生于山东聊城,他的父亲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曾在复旦大学学习。虽然杜培武的学业成绩一般,但他非常热爱运动并且身体十分强壮,外貌英俊,性格豪爽,深得朋友的喜爱。
1985年,杜培武考入昆明警校学习。在这里,他结识了好友王俊波,并且与学妹王晓湘坠入了爱河。他们彼此相爱,最终成为夫妻。
毕业后,杜培武被分配到戒毒所工作。在这里,他通过努力工作得到了上司的认可,不断获得晋升,并于25岁时被提升为科长,他的未来似乎充满着无限可能。
在杜培武工作繁忙的同时,他的家庭生活却有些许疏离。由于他没有私家车,工作日里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路上,夜间通常也要在戒毒所过夜。他的妻子王晓湘在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工作,因此家里的大小事宜都要由她一手包办。尽管杜培武十分爱护妻子,并雇了保姆以减轻她的负担,但王晓湘仍然有些不满,觉得丈夫对家庭的关心太少,甚至有时很难见到他。
不过,王晓湘本身也是一位优秀的警察,长相漂亮,聪明机智,经常接触高级警官,受到领导的赏识和器重。
可能是由于杜培武对于妻子的信任,他并没有发现妻子的异常。
暴风雨来临
1998年4月22日上午,昆明市圆通北路40号的一辆警用昌河牌微型面包车被发现,车内有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经过现场勘查,男性死者被认定为昆明市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女性死者是昆明市公安局民警王晓湘,两人死前曾经发生过关系。据警方调查,这两人是被人近距离开枪打死的,凶手使用的武器是王俊波随身佩带的"七七"式手枪,但是凶器下落不明。
当天下午,寻找妻子的杜培武被抓到昆明市公安局,却被认定为嫌疑犯。在接下来的10天10夜中,杜培武遭到了疲劳战式的审讯,但是没有任何收获。5月2日,杜培武被送往他自己的单位戒毒所,由专人看管起来。
然而,专案组在圆通北路周边的反复调查中,并未发现任何枪声的线索。王俊波和王晓湘死前发生关系,而圆通北路附近是动物园、几所大学和居民区,人来人往,非常热闹。因此,有人质疑这里并非是凶案第一现场。
王俊波的家属也一直在闹着要破案,他们认为王俊波的人缘很好,根本没有仇人,不可能是仇杀。而且,如果是抢劫杀人,为了王俊波身上那点小钱,去枪杀2个民警,这显然不合理。此外,如果凶手真的是为了钱财,为什么不将那辆面包车开走卖掉呢?至少也能卖几万元。因此,有人猜测凶手很可能是杜培武,因为王俊波和王晓湘发生婚外情,导致了杜培武的报复杀人。
随意的审讯
当时正值昆明备战9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但云南省公安厅却被卷入一起命案中。由于缺乏线索,公安厅不得不向公安部求援,于是"中国头号刑侦专家"被派往昆明进行测谎试验。
6月30日上午,嫌疑人杜培武被带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测谎。他坐在那里,任由民警将导线连接到他的身体各个部位。
两名民警对杜进行了一整天的测试,提问内容包括:"你杀人了吗?4月20日晚你有没有离开戒毒所?是不是你上车开枪把他们杀死?是不是你用王俊波的枪把他俩杀死的?"
测谎结果显示,杜的测谎得分为4分。一般来说,得分低于4分表示被测试者没有说谎;得分在4到6分之间则说明被测试者部分回答存在谎言;而得分大于6分则说明被测试者几乎全都在说谎。
得到这个结果后,422专案组大喜过望,他们认为这是杜培武涉案的确凿证据,却忽视了测谎期间被测试者情绪波动会严重影响测谎结果。
杜培武回忆道,测试中有一名测谎员是一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她非常厉害,对他的一些回答不满意,甚至伸手扇了他两个耳光。
最终综合判断,头号专家认为杜培武在说谎,认为他的作案嫌疑不能排除,可能知情或参与了这起命案。案件审理进入了残酷的第二阶段。
残酷的逼供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办案人员将杜培武带到了公安局的大院里,开始了一场残酷的审讯。他们强制给杜戴上了脚镣,并用手铐将他的双手呈"大"字形悬空吊在铁门上,然后让他不断地交代杀害"二王"的罪行。
杜一次次声称自己是无辜的,但是这被视为是"负隅顽抗",审讯人员便猛地抽掉凳子,让杜突然悬空,如此反复。但即使经历了这样的折磨,杜仍然不肯承认罪行。
审讯人员开始使用高压电警棍逐一电击他的脚趾和手指,使得杜的惨叫声响彻整个公安局的大院,让许多正直的警察都感到毛骨悚然。他们中的一些人后来挺身而出,成为指控秦伯联等人刑讯逼供的证人。
在酷刑下,杜终于被迫低下了不屈的头颅,开始"供述杀人的罪行"。但实际上,他不得不揣摩审讯人员的意图,为了不挨打而尽可能按照他们的要求说出自己想要的"供词"。
杜编造了一个"杀人现场",以及枪支被丢弃的地方。刑警们押着他去寻找,但始终找不到任何证据。杜绞尽脑汁,想出一个说辞:"枪被拆散,沿途扔了,扔到滇池里去了......"
整个审讯过程的惨烈场面,让人不禁感叹人性的扭曲和残忍。杜培武最终不得不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下,编造出一个虚假的故事来逃避酷刑的折磨,而这一场虚假的"供词"最终也成为了他被定罪的重要证据。
2007年,杜培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是学刑侦的,应该说具有反侦查经验,都被整招了,你说整到了什么程度?”
1998年7月19日,杜培武被押回看守所。在被关押的20天里,他几乎没有合眼,只有跪在地上回答问题时才能稍事休息。这时候的他已经不像个正常人,双手和脚踝被手铐和脚镣吊烂,化脓肿胀,手背乌黑。他的目光呆滞,步履蹒跚,看起来十分虚弱。
然而,他最终写下了一份《刑讯逼供控告书》,并将其交给了驻所检察官范显忠。为了证明自己被虐待的事实,杜培武还为范显忠拍下了四张伤情照片,当着上百名在押疑犯和管教干部的面呈交给了检察官。这些照片后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成为指控秦伯联等人刑讯逼供的有力证据。
让人发指的一审和二审
1998年12月17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杜培武被控杀害妻子的情人王俊波,但其律师提出无罪辩护并对公诉方提供的"高科技"证据提出了质疑。
公诉方提供的证据包括警犬气味鉴别、泥土化学成分分析和拉曼测试等,据称来自于杜培武所驾驶的面包车。然而,辩护律师发现现场勘查笔录中仅记录了离合器踏板上的足迹泥土,质疑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杜培武当庭展示了自己身上的明显伤痕,并要求公诉人出示刑讯逼供的证据,但公诉人称没有拍照片。审判长最终宣布休庭,案件推迟审理。
1999年1月15日,昆明中院举行了杜培武故意杀人案的第二次开庭。公诉机关在一个月的准备后,提供了一份《补充现场勘验笔录》,"补足"了原先缺失的"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的泥土记录。
然而,辩护人对此表示不屑,认为这种违反程序的"创造证据"行为,恰恰证明了本案缺乏证据!
杜培武再次要求公诉人出示照片,但这一次,公诉人却表示找不到了。
在这种情况下,杜培武转而向审判长展示了一套血迹斑斑的衣服,称其是他当时穿在身上被打烂的衣服。然而,审判长要求法警收起血衣,不再继续这些问题的讨论。
在这种气氛下,杜培武高声申辩:"我没有杀人!我受到了严刑逼供!......"审判长立即火冒三丈:"你说没有杀人,那你拿出证据来!"
等待死亡的来临
“我一个无辜的家庭,一半毁在罪犯的手里,一半毁在司法腐败的手里。蒙冤之后,却要把洗脱罪名的希望寄托在真凶的身上,这是多么的可悲!”
1999年的昆明,杜培武被判处死刑,在判决书宣读时,审判长突然提出让他交出枪支,以改判死缓。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完全公平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杜培武便成为其中的牺牲品。他痛苦不堪,开始写下遗书,希望有一天能够平反冤屈。
在被判死刑的36天里,杜培武不断思考自己的人生,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他的家人四处奔波为他求情,但无济于事。复核的时间很短,他意识到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为自己辩护,随时都可能被执行死刑。他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落入这样的困境,感到无奈和悲哀。
儿子睿睿是他最牵挂的人,他深爱着自己的孩子,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冤案会给睿睿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他希望父母能把他的骨灰带回老家,葬在爷爷奶奶的坟旁。
他深信冤案总会得到昭雪,即使不能亲眼目睹,他死后也会看到自己得到公正对待的那一天。但死亡的阴影始终紧紧地抓住他,他时常从恶梦中惊醒,害怕自己的生命随时会被夺走。
“爸爸曾在法庭上告诉我,要相信法律。事实上,我自始至终对法律都是相信的。但是,对于执行法律的某些腐败分子……”
最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杜培武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杜培武被送往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沉冤昭雪
2000年6月17日杨天勇等人涉嫌特大杀人团伙案,被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案件中,杨天勇等人所使用的"七七"式手枪引起了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的注意。
杨天勇
当保险柜被打开后,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把枪就躺在里面。据杨天勇等人供述,1998年4月20日晚上8时,他们冒充缉毒警察,驾车前往昆明市郊区的海埂,见一辆昌河牌微型面包车停在那里,便上前敲门。
车内的王晓湘称他们也是公安局的,杨天勇则用手枪指着,要将他们铐起来。王晓湘试图打电话给局长,但被杨明才夺过手机,将王晓湘和王俊波铐在车上。杨天勇抢走了王俊波的"七七"式手枪,用它杀害了"二王"。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杜培武的辩护律师杨松得知这一消息后,默默地流泪,表示他太冤了。
“杜培武错案是罕见的。杜培武错案得以及时纠正,充分体现了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政法部门忠实于法律、勇于改正错误、坚持真理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大家相信,政法部门有勇气纠正这一错案,也有决心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坚决防止和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