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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2岁男孩8次性侵同龄小姨!受害人:报警有什么用?

来源:搜狐新闻 作者: 时间:2020/6/17 0:00:00

  “他把我的脸打肿了,还摸过我很多次……”一封哭诉的电话,才将12岁女童从深渊中拉了出来:借住别人家的那一年,是她短短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
  一个12岁的孩子为什么会做出如此禽兽般的事情,家长为什么没有发现?
  重庆12岁男孩性侵同岁亲戚,还多达8次
  在重庆,12岁的女孩在2008年出生时就患有轻微的脑瘫,属于肢体三级残疾。家里孩子三个,她排行最小,母亲在她年幼时就去世了,父亲一直身体不好,因此,从小到大,她都是在哥哥姐姐的照顾下长大。
  到了上学的年纪便要回到户籍的所在地上学,由于哥哥姐姐在重庆市里上班,便商量着把小妹寄养在姑妈家,由姑妈的女儿进行照顾,并每月支2000元的生活费给对方,表姐家里有个儿子,跟小妹同岁。
  2021年春,姐姐接到了小妹用同学手机打来的电话。同学在电话里说,妹妹被男孩打了,还被摸了身体。
  哥哥姐姐报警,因男孩未满14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事后,受害女孩转到重庆市区上学,男孩则回到原学校继续读书。
  小妹告诉姐姐,寄住期间男孩多次打骂威胁她,并对她实施性侵行为。由于害怕,她一直不敢告诉家长,对方甚至扬言,“如果你报警,等长大了也要找到你,杀了你。”
  2022年6月2日,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小妹的鉴定意见为,小丁患有创伤性应激障碍和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法院判决
  一审判令被告道歉并赔偿小妹医疗费、心理创伤康复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6万余元。2022年年底,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但被告未执行。近日,小妹的代理律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专家:别让未满14岁成为犯罪的护身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认为,一味降低刑责年龄没有尽头,可以借鉴国外“恶意补足年龄条款”,采取多元化的方式,推定未成年人的刑责能力。14岁以下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如果罪责较轻的可以用轻缓的办法,如果罪行严重,如杀人、抢劫、强奸等,则建议严肃处理。
  不管怎么说,实施了违法犯罪,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便刑事责任不承担,但是最起码的民事责任是逃不过的。
  让性教育成为每个孩子的必修课迫在眉睫
  性教育不仅仅是 “不随便裸露自己的隐私部位,更不让陌生人触碰背心内裤盖住的地方”这些最基本的防性侵知识。更要告诉孩子:我们不仅仅要保护自己的身体,也要尊重别人的身体。
孩子是一张白纸,良好的性教育能够提高受教育者的自尊心、自信心,提升其性别平等意识和基本权利意识,增强其安全、健康、负责任的性与生殖健康行为能力,因此,性教育需要父母的正确引导。

编辑:邱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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