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江苏讯:1月9日网传视频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江苏徐州丰县一男子疑因为了“小三”,当街暴打妻儿,引起广泛关注。“大家看一看,为了‘小三’打他媳妇!”视频内容显示,该男子将一女子护在身后,却对另一女子拳脚相加,挥拳砸其头部,用脚猛踹其身体,并将其来回拖拽。旁边一小孩上前劝阻,反遭男子殴打。
图片视频截图
最终,这名女子被打倒在地,浑身抽搐,打人男子此时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马上前抱住女子,并尝试掐其人中。
有目击者表示,事发后,救护车赶到了现场,女子已被送医。“一会儿打小孩,一会儿打那个女的,反正就是乱打,我要是年轻点,都要上去揍这个男的了,哎!”
对此,网友们怒意难平,纷纷表示,“出轨还打妻儿,怎么会有这种男人?”“请一定要严惩这名男子!”“不知道当‘小三’的女生是怎么想的,换位思考一下,以后她的婚姻被破坏,她会是什么心情?”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此事,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会受什么处罚?
1、真可真是令人发指,如果真如网友所言,男子是为了庇护小三,才对妻子和孩子大打出手,那么其行为就不仅仅是违背公序良俗那么简单,而是涉嫌违法,甚至是构成犯罪。
2、《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尽忠实义务,如果一方存在背叛另一方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在离婚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本案中,男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她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夫妻之间的这种忠实义务,如果妻子后续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按照《民法典》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男子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事实上,男子当街打人的行为,属于一种典型的家庭暴力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公安机关先要对女子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女子的伤情达成轻伤以上,则男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反之,如果女子的伤情未达到轻伤以上,则男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不满14周岁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男子除了打妻子以外,还打了一个年幼的小孩,所以一旦伤情鉴定出来,未达到轻伤以上,且男子未获得妻子的谅解,则其面临10日至15日的行政处罚。
此外,鉴于双方的特殊关系,如果后续妻子为男子出具谅解书的话,是可以不追究男子责任的,但个人认为,纵使是这种情况,也应当为男子出具告诫书。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出具告诫书的同时,应当将告诫书送往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在收到告诫书后,应当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编辑: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