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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反遭“仙人跳”,万万没想到居然敢报警……

来源:重案组档案 作者: 时间:2020/7/12 0:00:00

 

  张某孤身一人从老家来到海盐打工,平日里穿着光鲜亮丽的她有固定工作,但因嫌收入太少,她背地里还有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2020年6月10日晚上,张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向某,两人谈好以500元的价格进行 非法性交易,并约定在某宾馆见面。
  交易结束后,向某按照之前的约定给了张某500元现金。当两人正准备离开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谁知门一开,3名自称是警察的男子高喊着“扫黄”便闯了进来。

  “有人举报你们在这进行非法性交易,现在要带你们回去进行调查。”其中一名“警察”对二人说道,并快速用手铐铐住向某将其带离了宾馆,另外两名“警察”则留下来对现场进行“搜查”。
  当“警察”在张某包内搜到4500元现金后, 一口咬定这是张某卖淫所得,要没收这笔非法所得的钱财,还要将其拘留。
  听到自己要被拘留,张某立即向“警察”求情,希望能从轻处理。“要想不被拘留,那就交3000元罚款。”其中一名“警察”说道。抱着破财消灾的心理,张某立即向对方手机转账了3000元。
  “你可以走了。”在警察的“许可”下,张某匆匆离开了宾馆。回家路上,惊魂未定的张某回忆了刚发生的一幕——给钱就能走人?
  张某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细想过后才意识到 自己应该是碰到“假警察”了。 “要不要报警?”因为自己从事的事情是违法的,张某犹豫了起来。但一番纠结后,张某还是选择了报警。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
这蜀黍能忍?
  竟敢公然冒充人民警察!海盐县公安局武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联合县局刑侦大队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作案的是一个5人团伙,嫖客向某正是团伙其中一员,而这5名犯罪嫌疑人作案过后便离开了海盐。经过两天的侦查,海盐警方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兵分三路连夜追赶。6月12日至13日,警方分别在嘉兴、金华以及湖北抓获向某、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仙人跳”反着跳
贼手伸向卖淫女
  据交代,5人是老乡,没有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但是花钱大手大脚。6月初,5人手上都没钱了,便商量着找个“来钱快”的活。想到网上很多“仙人跳”的事例,其中一人提出是不是可以“反着跳”:冒充警察进行扫黄,然后以罚款形式骗取卖淫女的钱。几人抓住卖淫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卖淫女就算最后意识到自己被骗也不敢报警的心理,开始了他们的行动。
  向某在网上寻找目标冒充嫖客,宋某等三人冒充警察,还有一人在外望风,就这样,他们成功在其他地方骗取了两名卖淫女的钱财。6月10日来到海盐后,张某成了他们第三个目标,没想到的是张某居然报了警。
  最终,向某、宋某等5人被海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张某因从事卖淫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被警方依法处置。
  “95后”小伙冒充警察勒索卖淫女二度入狱
  葬送共十年青春
  95后小伙刘某,曾因假冒警察敲诈勒索卖淫女被判入狱两年,出狱后不思悔改,再次犯案。2018年9月26日硚口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1998年出生的刘某,在武昌区的一发廊私下交易,将一卖淫女带至宾馆。在宾馆里,刘某以警察的身份对卖淫女进行罚款,并强迫拍下对方裸照作为“证据”留存。考虑到刘某系初犯,且不满十八周岁,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
  然而出狱后的刘某并没有吸取教训,2018年2月刘某从市场购买了无线对讲机、皮靴、蓝牙耳机等警务用品。2月8日晚,刘某来到硚口区一按摩店,在“技师”带领下,进入了房间,询问完“技师”服务项目后,刘某确认店内有“特殊服务”,便顺手给了对方一耳光,称自己是便衣警察,专查黄赌毒!最初,“技师”并不相信,没想到刘某携带的对讲机在此时响了起来“我们已将按摩店包围......”。刘某随即走出房间,要求所有人抱头蹲下,同时出示了自己的假警官证,打了个电话,请求“队员”把车子开到店里来,把人带回警局做笔录、交罚款。所有人见状,都特别老实,听从刘某摆布。
  随后,刘某按照“老套路”将七名“技师”带入屋内进行拍裸照“保留证据”。并按照每人从业时长,刘某分别给七人开出从6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期间,有“技师”说话声音稍微大一点,刘某就扇其耳光。在刘某多次施暴之后,“技师”们意识到刘某是假警察,但为了确保人身安全,不敢反抗。按照刘某要求,“技师”们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分别缴纳了罚款,合计25000元。被害人当日报警,次日下午,警方将刘某抓获归案。
  据刘某交代,他之所以选择“卖淫女”下手,是因为她们也从事违法活动,肯定不敢报警。另外,刘某认为自己以前之所以被抓,是因为太年轻作案经验不足,留下了诸多“破绽”,所以才决定再次作案,弥补当年的“缺憾”。9月26日,硚口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邱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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