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圈就是不缺新闻。这边,法官庭审时怼律师不懂法律,“应当”不是“必须”,责令律师回去重新学习法律,遭到律师的发文呛声后,网传图片显示,法院正在组织人员投诉文章侵权。昨天还以为是律师夫妻决裂引发的“掀桌子”举报,没想到,举报人今天就反悔了,称自己此前的发布的内容是“不实朋友圈”,原因是自己有“精神分裂疾病”。至于家庭决裂问题,已经调和。最主要的是,警告那些传播此前他朋友圈的人,不要“不良用心......”,否则面临着追究“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最后的杀手锏是,“目前针对该事件恶意传播者已经报案”,祭出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常用语。
网络资料显示,男律师朋友圈还有其他内容,所讲的情况大多是两人的相识交往、其后婚姻及自己现状情况,在此就不转发了,都是一些家务事,光听一面之词不好作出判断。有又网友出来证实,确有该两名律师,而且还查到了男性律师系原某检察院提前退休人员,还曾因违反司法人员离职禁业规定被当地司法局处罚过。
看到这则朋友圈的举报内容,有律师坦言,这就是夫妻档的危险性。一旦反目的话,自己会有太多的把柄留在对方的手中。对方会不会由爱生恨、伤及“池鱼”,充满了不确定性了。
尤其是在互联网的当下,人人都是可以发布信息的报道员,只有爆料足够震惊,即使是没有几个好友的朋友圈爆料,也可以一天之内传遍全国。涉及司法公正的爆料便是此类信息,这是事关每个人过去、现在及将来,都需要司法保护的缘故。
国家清理整顿司法队伍、律师行业,已经几年了,律师跟法官之间不正当来往的问题,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但能够查实的,却很少,为何?长期的利益关系和一旦查处影响巨大也!
说到这里,又不得不提及震惊全国的几个法官贪腐案例,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牵扯出的行贿律师几十名、济南中院三名法官牵扯出的行贿律师几十名,很多都是行贿了数十万上百万元的,可最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有媒体报道吗?
推想一下,行贿律师可以因为个案行贿被查落马的贪腐司法人员,会不会代理的其他案件,也采用行贿的方式拉拢腐蚀其他司法人员呢?牵扯出来的贪腐司法人员,会只收受了一名律师的行贿?可见,如果一旦真查深挖的话,会是怎样的反腐局面?
曾经,包括现在的查处力度,即便是有贪腐司法人员落马,也是仅限于就案办案的程度,远没有达到深挖严查、除贪务尽的地步,否则也就不会出现男律师所称的,“请客送礼送卡消费局红包”,网友们都不无意外的地步了。
有律师感叹,在很多小地方的律师,特别是律所主任,倒查10年来看,就没有从来不和当地公检法勾兑的,当时当地的法律生态就是如此。某些领导认为,到了下班了没有人请吃请喝,自己还会觉得脸上无光呢。
不过,有网友查询可知,网传的这两名男女律师,执业时间都是近几年的事儿。公开资料显示,男律师是2019年从某检察院离职后开始律师执业,女律师是2016年开始律师执业。如果男律师举报属实的话,刚踏入律师行业几年,就不顾法纪深谙“潜规则”,绝非什么司法幸事、法律幸事、社会幸事。
说实话,看了这个《严正声明》,真的是令人凌乱了!不由的令人感叹,网络就是这么被玩坏的!人心就是这么变复杂的!
自己发布的朋友圈,隔天就出来说是“不实”内容。此前几百字的“朋友圈”公开内容,说不实就不实了?当初编写的时候,不知道编写不实内容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况且自己还是律师。
已经发布的网络发言,自己想发就发,想怎么发就怎么发,闹出了一定的影响力,达到了“家庭矛盾已经调和”的目的,就扭头警告那些转发者,赶紧删了,否则就追究你的转发不实消息法律责任!网络上的发与不发、转与不转,尽在自己掌控啊!
既然是自认有精神分裂疾病,发了一大通几大段意义相同的几百上千字的“网络控诉书”,又发了以上这段自己否定自己的《严正声明》,究竟哪一个是在“精神分裂”情况下完成的呢?会不会过几天再来一个逆转呢?
这已经不是近些年的首例了。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正义追求扩大自己的网络主张的声音,不排除其主张和陈述本身就具有夸大、虚假的成分,达到自己利用舆论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目的后,或是顶不住压力,或是见好就收,不仅不感激关注者帮其维权,反而是发布一个警告传播者、评论者的声明,从此网络隐身而去,留下了一地鸡毛的网络“烂尾”事件。
大家想一想,近些年发生的这样网络“反转”事件,还少吗?烟语君自身就经历过,被一审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据为由罚款了3万元后,一律师就在微信群到处贴出司法处罚决定书,求人转发评论,烟语君根据决定书写了一篇关于该司法处罚的法律评论文章。隔了几个月,这个律师在后台找到烟语君称,中院已经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处罚决定,要求本号删文,以消除影响。烟语君认为写文就是法律评述没有别的意思,所以表示拒绝。没想到,该律师破口大骂,甚至还威胁要去起诉。
事实证明,网上上首先发声的,未必说的就是事实,未必就是奔着公平正义去的,甚至未必就是受委屈的一方。远的不说,南京男子入室掌掴幼儿事件,最先发朋友圈的幼儿母亲说的,不是最后被人扒出存在诸多的不实的地方?叶家姊妹网络喊父被杀事件,声泪俱下的举报警察不作为、遗漏了打人者,后来的对方发声、法院查证事实不是都证明,其发声存在诸多的不实之处?还有那个胡鑫宇失踪事件,代理律师都出来辟谣了,网络上还是有一群人,又是破案了、又是验尸了......
不可否认,网络举报,媒体发声,早已成为了个人维权的终极手段,也发挥出了实现公平正义的可能性,但是,这并不足以令我们放松对网络“喊冤”的警惕性。一个人,如果成就了为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的指导思想之后,又何惧歪曲网络发声目的和手段,将别人的关注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呢?这就是人性的复杂!
编辑:刘文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