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公28岁的儿子被害后,犯罪分子潜逃20多年终落网。判决生效后他却无法获得分文赔偿。如今90岁高龄的他身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李阿公司法救助金2.3万元。
李阿公的儿子李明(化名)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者。李明与张某是东方市某砂场职工。1998年1月14日,两人因工作上的琐事发生争吵。1月16日,张某带人殴打李明至昏迷后逃离现场,李明被送往医院救治。1月21日,李明因伤势突然加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案发后,张某长期潜逃,直至 2020年7月7 日才向公安机关投案。
海南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判令张某赔偿李明家人各项损失共计4.7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阿公等人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李阿公和老伴年事已高,生活难以自理,又患高血压、风湿关节炎及脑梗等多种疾病,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生活困难。李阿公特向海南二中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海南二中院经调查核实,李阿公夫妻俩年迈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仅靠政府每月发放的少量养老金维持简单生活,村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证实李阿公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经审查,李阿公符合法定的救助条件。海南二中院决定给予李阿公司法救助金2.3万元。目前李阿公已领到救助金。
编辑: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