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小偷反腐”并不是新话题,古代就有窃富济贫的说法,那是说的仗义行侠的义举。而如今的现实社会,这一幕幕仍然在延续,只不过,很多一些类似的案件却鲜见于官方媒体。不少网民调侃说,小偷,反腐战线上的一支奇兵。其实象类似的案件估计远远不止这十起,很多被盗后保持沉默的高官太多了。虽然对盗窃犯罪分子也是深恶痛绝,但他们偷到赃官头上,倒也算是功德一件。
12月9日,广西平果市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西恒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担保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梁征单位行贿案一审判决书:被告单位恒大担保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及(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被告人梁征犯单位行贿罪及(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具有戏剧性的是,赵汝林的落马与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的行贿案东窗事发,是来自一名小偷的举报。该小偷因此被法院认定立功而获得减轻刑罚。
据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赵汝林受贿案自2021年1月28日一审开庭后,先后经广西百色中院一审、广西高院二审作出判决,目前法院并未公布判决结果。
为获取贷款行贿超千万,给银监局副局长送别墅
广西恒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地处南宁市,成立于2010年11月,在行贿案案发后,已于2020年1月14日变更为广西元奇源投资有限公司。在2010年11月至2018年8月,梁征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判决书显示,恒大担保公司实际控制数十家公司,为获得贷款支持,不惜以钱开路。据平果市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2年至2019年,恒大担保公司及该公司负责人梁征,为获取金融机构负责人为该公司的贷款审批提供帮助,多次给赵汝林等人送好处费。
法院查明,2014年至2019年,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为获取时任广西银监局副局长的赵汝林在办理银行贷款过程中提供帮助,由梁征先后六次送给赵汝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0万元;2017年11月,梁征送给赵汝林一套位于南宁的别墅及停车位,价值人民币760万元。
公开履历显示,赵汝林曾长期担任原广西银监局副局长。银保合并后,赵汝林任广西银保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除行贿赵汝林外,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还向广西南宁、北海、玉林等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因贷款提供帮助奉上好处费。
法院认定,2012年,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为获取时任广西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苏某(已判刑)在办理恒大担保公司实际控制的广西恒欣园林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在银行贷款过程中提供的帮助,于2012年3月、6月、9月,由梁征在南宁市民歌湖附近,先后三次送给苏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5万元。
2017年至2018年,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为获取时任广西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朱某(另案处理)在办理恒大担保公司实际控制的广西国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在银行贷款过程中提供的帮助,2017年5月、10月,由梁征先后两次送给朱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5万元。
2016年至2017年,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为获取时任广西玉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江某(另案处理)在办理恒大担保公司实际控制的广西景晏盛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在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时提供的帮助,于2017年10月由梁征送给江某好处费人民币200万元。
2015年至2018年,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为获取时任广西北流市农信社理事长、玉林市区农信理事长的李某(另案处理)在办理恒大担保公司实际控制的广西森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在办理贷款业务时提供的帮助,于2016年至2019年,由梁征先后五次送给李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70万元。
因小偷举报被查,牵出系列窝案
具有戏剧性的是,赵汝林的落马与广西恒大担保及梁征的行贿案东窗事发,却是来自于一名小偷的举报。由此,揭开了一个为获取贷款行贿受贿的窝案。
2018年2月17日晚,南宁市青秀区某小区发生一起盗窃大案,小偷用事先偷配好的钥匙潜入该小区一住宅内,盗走邱某现金人民币210000元、美元5235元、港币54700元、欧元3885元、古巴币3元、英镑6235元、金色人民币纪念币100元、人民币航天纪念币2000元以及六瓶茅台酒。按案发时汇率,上述外币价值合计约人民币162907.44元。
这起涉案金额高达30多万元的盗窃案经警方侦查,于当年2月26日,将盗窃案嫌疑人蒋万欢抓获,并在其住处内搜出了涉案钱款。当日,蒋万欢被刑事拘留。
2020年9月南宁中院公布的蒋万欢盗窃案二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12月26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蒋万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一审宣判后,蒋万欢不服上诉,认为其有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的立功表现,构成重大立功;其盗窃所得赃款大部分已归还被害人,并积极赔偿,没有给被害人造成太大的损失;其认罪悔罪,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给予从轻判决。
而蒋万欢声称的重大立功,即举报时任广西银监局副局长赵汝林、梁征等人涉嫌职务犯罪。蒋万欢的辩护人也提出,赵汝林涉案金额212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构成重大立功。
蒋万欢何以能举报赵汝林、梁征等人行贿受贿的犯罪事实?据南国早报报道,蒋万欢曾是行贿人梁征的司机,故对上述行贿的经过有所了解。
恒大担保公司与梁征案判决书显示,2019年5月24日,梁征被平果县监察委员会派员带到留置地点,到案后,梁征除交代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单位向赵汝林行贿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单位向苏某、朱某、江某、李某行贿的犯罪事实。
随后,在2019年5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即发布消息:赵汝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1月22日,赵汝林被“双开”。官方通报批赵汝林“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与被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充当不法商人‘内鬼’,从金融监管者沦为金融风险制造者;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年8月曾刊文《重点领域正风反腐观察 金融反腐持续发力》披露:针对广西银保监局赵汝林案暴露出的“坐地户”变成“坐地虎”问题,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制定《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干部交流工作办法》,在坚决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交流回避的同时,推动银保监会党委逐局逐人分析,对长期担任“二把手”的班子成员及时交流回避。
小偷举报立功获轻判,行贿受贿者均被判
在蒋万欢案二审期间,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蒋万欢的信访举报材料,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第八监督检查室出具的《关于蒋万欢反映赵汝林违纪违法情况的说明》,证实蒋万欢归案后举报广西银监局副局长赵汝林的相关腐败问题。
南宁中院认为,蒋万欢归案后,向相关部门举报了赵汝林等人涉嫌受贿等违法违纪的犯罪线索。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调查,确定了赵汝林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并将该案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南宁中院认为,赵汝林时任广西银监局副局长,其收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对整个广西银行保险行业的影响是极大的,系在自治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综上,蒋万欢检举、揭发的行为构成重大立功。
2020年7月23日,南宁中院二审改判蒋万欢有期徒刑6年。
在恒大担保公司与梁征行贿案中,送给赵汝林的价值760万元的别墅及车位是否应认定为行贿金额成为案件的焦点之一。辩护方的理由是:案发时,该房产及车位并没有履行实际的过户、交付,仍在恒大担保公司职工陆某的名下。
法院审理后认定,将别墅和停车位登记在他人名下是赵汝林出于规避追查风险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相应的,也不影响行贿的认定。
2022年9月9日,平果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广西恒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犯(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决定合并执行罚金人民币130万元。被告人梁征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公开报道,早在2021年1月28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原副局长赵汝林、广西联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宁敏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赵汝林利用其担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与被告人宁敏共同收受或单独收受相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2122万元、7500美元、5000欧元及价值人民币760万元别墅一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宁敏明知被告人赵汝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仍与被告人赵汝林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恒大担保公司及梁征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赵汝林受贿案先后经广西百色中院一审、广西高院二审判决。百色中院与广西高院均对赵汝林收受恒大担保公司80万现金及价值760万元的房产及车位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定。
不过,赵汝林案最终的判决结果,法院并未公布。(转自澎湃新闻,记者谭君)
阅读链接:五个农民组成的盗窃团伙专偷县委机关大楼
2012年12月,河南省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玉东办理盗窃案件时,为了讨好领导,将县委书记被偷的金额由92万元改为6040元,同时截留盗窃赃款6万元用于送礼和刑警队开支,最终获刑7年。
当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由五个农民组成的盗窃团伙,先后潜入河南、山东、安徽三省多地的县委机关大楼里,搬走了驻马店市周边地区至少4位县委书记珍藏在保险柜里的现金、茅台酒、金条、香烟等。该事件被媒体称为小偷、县委书记、刑警队长的攻守同盟。
其中被偷的最多的就是正阳县时任县委书记赵兴华。经纬新闻在判决书中看到,2011年国庆期间,赵兴华在正阳县县委的宿舍被盗,92万元成捆的现金被小偷盗走。
虽然县委书记当时并没有报案,但这事不久之后,这帮小偷却因为盗窃金融机构被抓获。
县委书记为了掩盖被盗巨款的秘密,便交代公安局长降低丢失现金的数额,后来被降为6000多元。只和公安局长交代还不放心,县委书记又找到了该案的负责人朱玉东。
朱玉东供述说,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县委书记打电话让他去住室询问案件进展。他把案情向书记汇报后,县委书记给他一个茶叶手提袋,称他们办案辛苦 ,让他请办案人员吃饭、喝茶,他推托时县委书记的司机进来,他才接过手提袋离开。
到家后,他才发现手提袋内的不是茶而是10万元现金。不过,朱玉东还是觉悟高,回去后的第三天晚上,他便从家里拿了5万元现金,连同县委书记送他的10万元一起放在手提袋里,还给了县委书记。
他说:“赵书记,你的钱我不能要,快过年了,这里面有我一点心意,我也提前给你拜个年”。朱玉东说,县委书记送的钱不能要。不仅不能要钱,以后提拔还需要县委书记帮忙。为了同书记处好关系,他趁这个机会给书记送5万元钱。
不过,县委书记想的却是这10万块钱本来就是朱玉东之前送的,要求工作中予以“照顾”。正是在他的关照下,朱玉东于2012年上半年提拔为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下一步他准备明确朱为刑警大队大队长。
自己的住室被盗后,朱玉东在办理此案中帮了不少忙。他感觉之前收朱玉东送的10万元不合适,就把10万元钱退还给朱玉东。
最后朱玉东的7年刑期中有一年属于行贿罪,最终认定向县委书记多还的5万元属于行贿。不过,经纬新闻注意到,此前正阳县公安局局长姚华银就因为贪污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在向姚华银行贿的众多民警中也有朱玉东。
姚华银的判决书中记载,2009年1月,在姚华银的帮助下,时任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的朱玉东被调整为真阳派出所所长。姚收了朱的10万元现金,后来中秋节和春节,姚还额外收了朱玉东15000元钱。不过,这些都没被追究。
【回顾: 修改笔录引发的“小偷反腐”】
34岁的王胜利从2005年起,和其团伙四次偷窃上蔡、汝南等县的行政机关。2007年,王胜利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2010年12月出狱。出狱后不到半年,王胜利再次开偷,这次将目标锁定为县处级官员的住宅和办公室。
起诉意见书显示,2011年9月至11月,王胜利等潜入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处、平舆县委书记王兆军(被盗时任县长)处、西平县委书记张金泉处盗窃。河南省纪检系统一名干部透露,王胜利团伙从这几处实际上盗得的财物分别为100多万元、30多万元、90多万元。
据王胜利称,他瞄准的就是县委书记、县长和财政局局长,每次盗窃前,他会反复踩点,甚至观察数月之久,所盗窃的官员多有“问题”。驻马店市一名官员称,王胜利等人专盗官员住宅,是因为捏准了一些官员的心理,“这些人不干净,他料定他们不会报警。”据河南纪检系统一名干部透露,被盗后,官员多未报警。
曾经的小偷反腐10大案例:贪官除了防纪委,也要防小偷啊!
一、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被免职。 山西前媒体人高勤荣在微博上爆料称,白培中家中被偷,其妻报案时谎称被抢300万,但小偷被抓获后,证实被盗钱财物品总价值近5000万元。山西警方也向媒体证实了此事,目前山西省纪检机关已介入调查此案。相信白培中现在一定懊悔当初冲动之余选择报案了吧。
二、山西忻州市园林局郭某选被盗后被敲诈案。 山西忻州市园林局宿舍郭某家被人入室盗走现金29.5万元及白金项链等物。案发后犯罪分子兰杰与“二蛋”从窃取的手机内查找到郭某家人的信息,勒索郭某60万元,后被抓获。经忻府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追缴的部分赃物价值26182元。
三、云南省盈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排正忠家被盗。 云南省盈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排正忠家被盗,事发后,排的妻子李某向当地警方报案。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后称,当晚共盗得80余万现金。盈江县公安局政工科民警表示,排家被盗确有其事,但“没听说偷了80万”。
四、江苏睢宁交通局长涉贿落马。2008年8月1日,睢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任树楼在担任睢宁县高作镇镇长、党委书记及县交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3.6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这个案例在网上找不到被盗的报道。可能觉得这样引出的贪腐案有些没面子吧。
五、荆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易先华受贿案。2000年6月,易家被盗26万余元,但其家人报案称只被偷了5万元。2004年,这名小偷因另案被抓获,对在易家偷窃26万余元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同时查明:易先华全家的合法收入只有59.1万余元,但案发后,警方却查明其财产和支出达153.8万余元,有94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法院审理后,以受贿罪判处易先华有期徒刑1年半;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94万余元来源不明财产上缴国库。
六、贵州省原长顺县政协副主席、发展计划局局长胡方瑜受贿案。2003年3月5日,一小偷从窗外挑走正在家中熟睡的胡方瑜的衣裤,搜走现金后,小偷扔掉了裤子。两个上学的小学生拾到裤子后交给了民警。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裤子皮带的夹层里,竟还藏着4张大额存单,金额达42万多元。都匀市法院以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方瑜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七、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失窃案。2001年7月27日,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抓获一名正在盗窃的罪犯崔鸣放,经审查,崔鸣放交代从1998年以来,先后在公安局办公大楼作案30多起,共偷盗人民币11万余元。其中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共7次在范局长办公室窃得现金75000元、白金戒指一枚、黄金手镯一个、飞亚达手表一块、金质毛主席像章11枚。事后,范太民说自己栽到了窃贼的手上,并痛心疾首地说,没想到窃贼会给我带来这么大的灾难。
八、秦皇岛市财政局长姬向午家被盗。1999年10月13日,原秦皇岛市财政局长姬向午家的保险柜被盗,当天人赃即被警方截获。有意思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保险柜没有被打开就被姬向午认领回家,于是保险柜里到底装着些什么成了个谜,一时间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围绕着这个谜和传说,秦皇岛市财政局长特大受贿案的序幕也慢慢拉开。最后,姬向午因受贿和非法持有枪支,被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逆运算有期徒刑13年。
九、徐州市体委原主任王铜山受贿案。1999年10月5日,徐州市公安局接到王铜山报案,称其家中被盗,共丢失现金、证券、金首饰价值二三十万元。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快速侦破此案。经清点,发现实际失窃钱物为人民币和美元存单29张、金首饰32件、手表4块,总价值70多万元,与王报案数额差距较大。王铜山因受贿罪被徐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十、广东省和平县国土局局长受贿案。1996年1月17日夜晚,和平县城发生了解放以来最大宗的现金被盗案,县国土局局长办公室里的62万元人民币被人盗走。三个月后,案件告破,据公安机关侦查,当夜11时许,罪犯经事前密谋,带备作案工具,窜到国土局,翻墙进入该局院内盗窃,其中在财会室里的保险柜中盗得现金80元。和平县国土局局长的陈丁钊被和平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原广东省和平县纪委副书记吴月林吴月林、刘跃在查出了县国土局违规开设“小金库”的情况后,私自收取陈丁钊违纪违法资金210万元。吴月林因私吞公款二百一十万元人民币,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