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广东茂名一名女网红开车送货时失踪,其车辆被找到。11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女子已不幸遇害,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李某,女,36岁,茂名市茂港区某镇某村人,于12月7日早上8点送货到高州,途经大同、茂名、分界、根子、金山路段,至今未归,车子在高州笔架山附近找到,人未见踪影,车钥匙还在车上,已报警,家人非常着急,恳请全城帮忙留意及转发此寻人启事……”12月8日晚,茂名一家公益组织发布了上述寻人信息,引发当地市民和网友的关注。
多位网友表示,李某是一名网红,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13万粉丝,喜欢唱歌跳舞,经常在平台上发布跳舞的视频。记者查看发现,该账号已经被设置成私密账号,所有内容均不可见。
12月9日,茂名高州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12月7日,高州警方接报一女子驾车在高州失联的警情,迅速组织开展调查。12月8日15时许,警方发现失联女子驾驶的车辆。经侦查,9日6时许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彬(男,30岁),经过现场勘查和现场指认,发现失联女子遗体,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李某的家属告诉记者,李某确已遇害,正是高州警方9日通报的受害者。帮忙发布李某寻人信息的公益组织一名工作人员,也确认了李某遇害的消息。陈某杀害小丽,他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抢劫罪或是强奸罪,这四个罪名都包括行为人将受害人杀害的行为。
如果陈某当时仅仅是想从小丽那里谋取财物,而女方反抗不给他钱,他对女方进行了威胁或殴打行为,导致小丽死亡,那么陈某就涉嫌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可见,抢劫罪中本身就包含了致人死亡后果,如果陈某抢到了小丽的财物,为了防止她报警,进而杀害了她,就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更严重的处罚。
不过刑法还规定了转化型抢劫,就是行为人触犯了盗窃、诈骗或是抢夺罪,为了防止他人反抗或当场使用武力,造成他人死亡的,也由之前的盗窃罪等变成了抢劫罪。
陈某30岁,据说他是小丽的粉丝,也不排除性侵案件。在此情况下,陈某侵犯了小丽导致她死亡,他就涉嫌强奸罪,他也同样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如果他当时强奸未遂但为了防止小丽报警又将其杀害,他就涉嫌强奸罪 (未遂)和故意杀人罪,要对他进行数罪并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陈某和小丽认识,他想报复小丽,故意杀害她或是伤害小丽过程中导致她死亡,他就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如果陈某积极追求小丽死亡,他使用工具导致对方死亡,那么他就是故意杀人行为;如果他当时只是想报复对方,伤害对方,但小丽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那么陈某就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编辑: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