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吴某曾经因为涉及“两卡”犯罪活动被警方打击过,虽然已不敢再次涉足,但不久前他们还是被海南海口警方再次抓获,这一次让他们栽跟头的是他们新发现的一个发财门路——转租微信号。
“当我们找上门时,他们根本还没有意识到转卖个人微信号是涉及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犯罪行为。”11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对法治时报记者说。
嫌疑人指认实施犯罪活动的场所(琼山警方供图)
群众举报
小区里来了几名年轻租客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某居民区的居民李先生发现,在小区一栋居民楼里租住的几名年轻人行踪有点神秘,平常闭门锁户不出门,只有一个负责做饭的人每天买菜过来,做好饭后就离开了。
李先生还观察到,这些年轻人租住的房间里每天烟雾缭绕,从打开的窗户里能观察到,客厅里有一张很大的办公桌,桌子上有4台电脑,桌面上还摆放着好几十部手机,经常有两名年轻人不停地操作着这些手机,不知道在干什么。
因为辖区民警经常到小区进行反诈骗宣传,还发放了反诈骗宣传资料,根据自己学到的防诈骗知识,李先生怀疑这是一个诈骗窝点,于是悄悄报了警。
“李先生报警后,我们刑警大队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这里极有可能是一个‘两卡’犯罪窝点。”民警说。
实施抓捕
民警缴获58部手机
11月8日下午6时,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敲开该租户的大门,发现房间里有5名年轻男子正在操作手机及电脑,随后民警将他们控制住。
民警现场检查发现共有4部电脑和58部手机,均下载了某境外聊天软件,而且都处于工作状态,不停有信息发进来,这些信息都是询问关于租用微信号的问题。
嫌疑人指认实施犯罪活动使用的手机及被警方缴获的赃款(琼山警方供图)
经现场讯问,5名男子承认他们经营的是微信号出租的“生意”,他们从上家“号商”那里以每个150元的价格租用微信号,每个微信号再加价20元至30元转租给下家,租期为半年。他们从事这个“生意”已经有3个月,获利大约8万余元。警方随后在现场缴获现金4万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犯罪团伙中,嫌疑人吴某和王某是主犯,该团伙由王某提供资金,吴某提供技术支撑,然后再以每个月4500元的工资找来另外两人负责具体操作。吴某和王某每天会给两名操作人员分配一个账号,然后两人就在不同的群里发布信息寻找买家,找到买家后,再根据对方的需求联络“号商”租用微信号进行转租,赚取差价。这些被用于出租的微信号注册人的年龄多集中在两个年龄段,一个是16至17岁,一个是60至70岁。
目前,该团伙涉案嫌疑人已被海南琼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李崇育)
编辑:刘冬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