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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找工作发觉公司涉嫌诈骗 跳出泥潭果断报警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 时间:2020/6/21 0:00:00

  先免费赠送纪念币吸引老年人,再以中奖为幌子,让老年人通过补差价、约定升值回购等方式不断投钱购买收藏品……工作近一周后,陈某觉得公司经营模式可能涉嫌诈骗——

跳出泥潭果断报警,这小伙立功了

滕州市检察院联合三家通信企业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活动。

  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弱、容易被“小恩小惠”吸引等特点,这家公司以免费赠送纪念币为幌子,夸大物品价值,并以中奖、代金券折抵现金等为噱头,骗取老年人钱财。

  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以石某为首的38人犯罪团伙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820万余元。今年7月28日,经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对张某等3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3万元至1万元不等。石某、管某、张某等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近日,法院二审对张某等18人诈骗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石某等20人诈骗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毕业找工作,小伙发觉公司涉嫌诈骗

  “警察同志,我是来报警的,我怀疑自己工作的公司涉嫌诈骗……”2019年7月10日,陈某来到滕州市公安局报警,称其在某公司工作时,发现该公司以免费赠送礼品、中奖等方式骗取老年人钱财。

  2019年7月,刚刚大学毕业的陈某通过朋友介绍来到这家公司上班,很快他就熟悉了工作内容:公司的电脑里安装了专门软件,里面有很多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包括电话、姓名和家庭住址等,陈某等人则用公司提供的专门话术向老年人推销免费纪念币,并告知对方需要在收到货品时,向快递公司支付160元的物流保价费。此外,快递包裹里有事先放好的中奖券,一旦对方确认收货,该公司就会有专门员工联系收货的老年人,让他们误以为自己中了大奖,然后引导他们通过中奖券以补差价的方式购买公司产品,如邮票、玉玺……就这样,该公司按照这一模式让老年人接连花钱购买产品。

  “听公司的负责人石某说,邮寄给对方的是一套纪念币,但是我从未见到过实物,他们说直接看图片就可以。”陈某介绍,该公司负责人对于纪念币、玉玺等产品的描述含糊其词,只是提到由临沂总部的仓库负责发货。据陈某观察,种种迹象表明这些产品并非如话术中所描述的那般价值不菲、升值空间巨大。同时,该公司设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每天召开3次会议,每次会议都会强调不能对外透露公司营销相关内容,只说是从事电话销售、维护开发新老客户业务。工作了近一周后,陈某觉得该公司经营模式可能涉嫌诈骗,于是果断辞职,并到公安机关报案。

  一心发大财,主犯成立三家公司专门从事诈骗

  据办案人员介绍,石某先前在网上销售老年运动鞋,手中积累了不少老年人的手机号码等信息。一心想要发大财的石某了解到,周围的一些人通过电话推销保健品、收藏品来赚钱,不仅利润高,来钱还快,而且这些商品的进货渠道均来自某市场,价格十分低廉。

  打探到推销程序及运作方式后,石某于2018年12月先后借用他人名义成立了三家公司,并拉拢擅长营销的张某跳槽到其公司担任总经理,负责电话销售的话术编制和员工培训,年底可享受入股分红。随后,石某还请来当地某人力资源公司的管某,负责帮其招收、面试员工。他们逐步形成了以石某、张某、管某为组织、领导者,参与人员众多的犯罪团伙。

  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石某分别在不同的地区,招聘多名工作人员,按照既定话术随机拨打电话推销收藏品、保健品、药品,并虚夸物品价值,以免费赠送、中奖、代金券折抵现金等为噱头,骗取被害人钱财。其间,该犯罪团伙通过上述犯罪手段,骗取全国各地多名被害人共计820万余元。

  严查细审,犯罪团伙受到刑事处罚

  滕州市公安局接到小陈报警后,于2019年7月对石某等人诈骗案展开立案侦查。经过一个月的摸底排查,公安机关在掌握到石某等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后,在两地开展双线作战,将以石某为首的整个犯罪团伙成员全部抓捕到案。2019年9月,滕州市检察院对石某等16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1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到滕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案件材料中,我们发现该犯罪团伙以电信手段,针对不特定对象,通过虚构中奖信息、物品价值、约定回购等套路手段,按照一推、二推、续推环节,环环相扣实施诈骗,目前查实的被害人多为中老年人,且涉及全国各地。”承办检察官徐可介绍,通过与公安人员共同审查电子数据等,该院扎实固定了全案证据。在案件审理阶段,检察官与法官对被告人的量刑、退赃等方面多次进行沟通,共同通过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2020年7月20日,该院对石某等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由于疫情等原因,一审法院分别于2020年10月13日、2021年4月29日裁定中止审理。今年7月28日,滕州市法院对石某等人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某等人以实施电信诈骗为目的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石某等三人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张某等五人系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的刑罚;其余人员被认定为作用较轻的主犯或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石某、管某、张某等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近日,法院二审对张某等18人诈骗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石某等20人诈骗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今年9月,滕州市检察院联合三家通信企业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以派发宣传单、讲解养老诈骗案例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养老诈骗常见手法,揭露养老诈骗的特点,提醒群众警惕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邱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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