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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6万的珠宝只卖1.2万,“旅行奇遇记”背后的真相是?

来源:福建检察 作者: 时间:2020/6/25 0:00:00


旅游团被带进珠宝店,“巧”遇商家大促销。标价六万多元的珠宝,打折只卖一万两千多元,难道捡到宝了?

可回家后仔细一看,那外表金灿灿的珠宝,手一搓“金子”便搓掉了,究竟怎么回事?

真相只有一个——数十人配合行骗,多名老年人中招被骗。犯罪分子能否被一网打尽?被害人的巨额损失能否追回?


一起来听听今天的检察故事——败絮其中的“金镶玉”。

参加旅游团,被带进珠宝店,正好遇到店老板女儿第一次到店锻炼,捧场听她讲解玉石,居然给有缘人“成本价”。这么“巧”的事儿,被陈老伯和王老伯赶上了。

两位老伯原本只想进店走过场,没想到,在商家一番“套路”下,他们没能守住自己的腰包。一块“上好”的金镶玉,标价六万多元,打折后只要一万两千多元就能买回家。两位老人的“奇遇记”,就是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的珠宝店上演的。

2020年12月开张的这几家珠宝店做的生意,让人觉得像谜。店铺平日大门紧闭,只有旅游大巴来了才开门营业。旅游大巴一走,店又关了。


怎么做生意,本来是商家自己的事儿。可老人家捡便宜的兴奋劲过去没多久,就觉着很不对劲了。两老伯买的金镶玉外表看起来金灿灿,但用手一搓,竟然把“金子”搓掉了。两位老人家这才知道被骗了,于是报警。这时候他们才知道,跟他们有着同样遭遇、上当受骗的,还有很多人。

2021年2月起,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陆续接到很多类似的报案。“在这些案件中,受害人多为老年人,且分散在多个省份,调查取证存在一定的困难。”办案民警表示。

立案初,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就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厘清证据。针对主犯前期拒不认罪、珠宝玉石价值鉴定难、外省被害人取证难等疑难情形,办案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共召开案件会商会议9次,从取证重点、证据规格、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提出35条具体指导意见,监督侦查机关规范取证,强化证据审查论证。


经过检警双方协同奋战,终于摸清了案情脉络。这些骗局系涉案珠宝店股东、珠宝店店长、讲师、销售及旅行社负责人合谋策划的。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间,陈某纠集林某滨、黄某婷、马某旗、黄某欣,先后在湖里区、集美区开设珠宝店,雇佣石某婷、黄某易、陈某相等人,形成以陈某为组织、领导者,以黄某婷、石某婷等20人为组织成员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低价购进金镶玉、手镯等劣质玉器产品,获取虚假鉴定证书进行高额标价,勾结旅行社通过“低价游”吸引、组织外省老年游客来厦旅游、到店消费。柴某欣、陈某武等销售人员负责铺垫、配合烘托讲师的虚假身份,石某婷、龙某等人担任讲师冒充“玉石供应商子女”“珠宝店老板子女”等虚假富二代身份,以赠送“珍珠戒指”等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继而谎称交朋友让利,以所谓“成本价”“打折”优惠价出售店内商品,骗取大量游客钱财。


经查,该案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被害人少则被骗一两千元,多则超过10万元。2021年6月,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治安大队集中统一收网,一举查获这一犯罪团伙。

摸清案情、抓获案犯,只是第一步,要准确指控犯罪,检察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跟进展开。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分析,及时补强证据,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调取涉及认定犯罪数额的手机电子数据等重要证据,并结合客观证据加强讯问,准确核算认定了21名被告人具体的涉案犯罪数额。同时,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非法获利情况、参与时间和过程等因素,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依法准确区分主从犯。

2022年4月11日,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等21人提起公诉。7月22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院的全部量刑建议,依法以诈骗罪判处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4个月至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5000元不等。


这也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始以来,福建省首例旅游市场涉老诈骗案。

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了,但被害人的损失又该怎么挽回呢?

个别外省市被害人情绪激动、诉求强烈,检察官一方面通过电话,耐心指导被害人在当地报案,帮助规范证据形式;另一方面对涉疫情地区的被害人加强关心慰问,获得理解,做到隔空不隔沟通,疫情不碍履职。

法院审理阶段,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推动认罪认罚与追赃挽损同步效用,最大限度挽回被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坚持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目标不动摇,反复多次与被告人律师、家属沟通,对5名尚未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他们在开庭前夕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通过家属退赃630余万元。最终,21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部退赃。


案件办理至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这些不高明的骗术,竟然导致如此之多的老年游客中招,其中的教训,确实是发人深省。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老年人已成为重要的旅游群体。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通过“低价游”“免费游”行骗,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结合办案积极参与“套路游”乱象整治,通过向相关旅行社发出检察建议,并对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厦门旅游城市形象贡献检察智慧,较好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4月初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养老诈骗,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办好精品铁案,深化溯源治理,共批捕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36件60人,起诉56件149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共计人民币2800余万元,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编辑: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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