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家里曾遭入室盗窃
男子在家门口装了8个摄像头
给足了自家安全感
但没想到啊没想到 竟惹“火”上了身 摄像头惹来的官司
法院:存在侵权风险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老赵应拆除其在房屋对出小区围墙上安装的两个监控摄像头。
安装摄像头,能够起到防范安全风险、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正向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风险。一旦涉及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被告老赵的房屋位于小区角落,一般居民正常出行确不需要经过该处,他基于安全考虑,在房屋周围设置监控摄像头,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有两个摄像头安装在小区围墙上,虽然没有直接拍摄到原告小李的房屋内部,但对原告小李健康安宁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应予拆除。
关于公民个人是否可以在家门口安装监控设备的问题,法律虽未明文禁止,但需要特别注意,住户在自行安装监控设备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拍摄角度不得涉及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否则可能会影响邻里的信任和睦,甚至引发侵权纠纷。
同时,公民个人也需增强隐私权及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若发现侵权行为,可与行为人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编辑: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