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警察同志,
若不是你们帮我追回损失,
我的40万元就没了。”
近日,十堰警方
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2015年7月16日,时年59岁的郧西人姚某以虚假的“水利局河道清淤工程”为幌子,声称可以将“张湾区黄龙镇鲍湾段”承包给被害人潘某。
潘某信以为真,遂与姚某签订了一份工程分包协议,并向对方个人账户转账了40万元工程保证金。
此后几年,迟迟不见工程开工,潘某心中起疑,于是要求姚某把保证金退回来,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退还,还将手机关机,玩起了“失联”。
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潘某立即向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警方多次传唤,拒不到案
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围绕受害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研判分析。
经细致地调查取证,民警判断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的工程项目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对方钱财后逃匿,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遂于2021年12月依法立案。
但经多次传唤,姚某拒不到案,且为了逃避打击,经常变更联系方式和住址。
2022年3月4日,张湾公安分局决定对姚某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8月27日,办案民警对姚某活动范围进行研判,蹲点布控,成功在茅箭区浙江路立交桥附近将姚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对其通过虚构项目行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