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一起特殊的劳务纠纷案件,在网上引发广泛讨论。一名独居老人认识家中保洁阿姨后,提出让对方搬过来一起居住照料生活,承诺给予 15 万元年薪作为报酬。保洁阿姨同意之后,与老人同居生活整整一年,悉心照顾老人的衣食起居。可一年期满,老人却矢口否认年薪约定,拒绝支付报酬。保洁上门讨要薪资,老人竟一纸诉状,以私闯民宅为由将保洁告上法庭。这场反转不断的官司,让很多人看清口头约定的风险。
事发在北京,张大爷常年独自居住,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便聘请李阿姨上门做保洁。李阿姨做事勤快细心,张大爷十分满意。相处一段时间后,张大爷提出,希望李阿姨搬来家里同居,全天候照顾他的日常生活,负责做饭、打扫、陪护就医等工作,并许诺一年给 15 万元报酬。
15 万的年收入打动了李阿姨。考虑到这份工作包吃住,收入可观,她便答应了张大爷的提议,搬入老人家中,开启同居照料生活。在这一年时间里,李阿姨几乎全天候守在老人身边,买菜做饭、洗衣打扫,老人身体不适时陪同就医,细心打理家里大小事务,几乎没有完整休息日。
一年时间很快过去,到了约定结算报酬的时候,张大爷却突然反悔,拒不承认 15 万年薪的承诺。张大爷声称,两人是恋爱同居关系,李阿姨是自愿陪伴自己,不存在劳务雇佣,更没有 15 万薪资一说。
辛苦付出一整年,承诺的报酬化为泡影,李阿姨难以接受。多次电话沟通无果后,她上门想和老人协商讨薪。没想到,这次上门,直接被张大爷起诉。老人主张,两人关系破裂后,李阿姨未经允许上门,属于私闯民宅,要求追究对方责任。
李阿姨又委屈又无奈,自己当初是受老人邀请入住,上门只是讨要辛苦酬劳,怎么就变成私闯民宅?随后,李阿姨也提起反诉,希望法院判令老人兑现承诺,支付一年 15 万元劳务报酬。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张大爷坚持,不存在劳务合同,所谓 15 万年薪只是两人相处时随口说说的情话,不能当真。李阿姨则提交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证明双方当初明确约定照料服务以及薪酬标准,自己全年承担大量看护工作,属于劳务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判断双方是恋爱同居,还是劳务雇佣,不能只看是否同住,要结合双方聊天记录、工作内容、是否存在报酬约定综合判定。李阿姨长期承担照料、保洁等劳务工作,老人许诺 15 万报酬,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务约定。
关于 “私闯民宅” 的诉求,法官指出,李阿姨最初是经老人同意入住,上门协商报酬事出有因,没有暴力闯入、寻衅滋事等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驳回张大爷的诉讼请求。
同时,结合李阿姨实际付出的劳务时长、工作强度,综合当地护工薪酬水平,法院酌情判定张大爷向李阿姨支付相应劳务费用。
案件判决后,不少网友感慨,口头承诺风险太高。很多人在熟人、同居场景下,不签订书面协议,一旦发生纠纷,举证会非常困难。
这起案件也给大众带来警示:无论是护工、保姆,还是其他劳务合作,只要涉及报酬,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务协议,写清薪资标准、工作内容,保留聊天、录音证据。口头承诺再动听,没有书面凭证,一旦对方反悔,维权之路就会变得艰难。人与人相处,信守承诺是底线,口头许诺不能随意背弃。
编辑:晓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