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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2万元国赔获受理:要追责、要清白!

来源:法眼焦点 作者: 时间:2020/7/2 0:00:00


2018年9月17日,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拘。举报家乡污染问题的10年间,她由一名“孤胆英雄”沦落为当地“首起涉恶势力”头目。经当地多次开庭,2020年6月16日,李思侠被取保候审。至此,她已经被关押了638天。此后两年,李思侠一直坚持申诉,致力于拿到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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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侠坚持申诉 受访者供图
  8月4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李思侠及其家属口中获悉,李思侠所申请的国家赔偿已被当地法院受理,赔偿共计242万余元。同样被当地法院受理了国家赔偿的,还有李思侠案的另一名当事人魏智波,他提出的国家赔偿共计101万余元。
  请求赔偿之外将坚持申诉,证明清白
  “有人愿意用钱去换取一年自由吗?赔偿金不是主要目的,我要求追责在先。”李思侠坦言,经历了被关押的日子后,自己的身心健康和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每次回乡都伴有心理阴影。
  《国家赔偿申请书》中显示,此次李思侠所申请的国家赔偿,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经济损失。李思侠家属彭女士告诉记者,在人身自由赔偿方面,他们按照8小时劳动时间乘以3倍计算。“太低的赔偿金无法体现正义的价值,无法抚慰创伤,更不利于防范冤案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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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侠所申请的国家赔偿 受访者供图
  除赔偿金外,二人还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在权威媒体和政府网站道歉,恢复名誉,以消除错案带来的负面影响。“石泉县检察院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并没有彻底还我们清白,但我们会坚持申诉到底。我们坚信真正的法律是彰显正义的。我们的行为旨为保护环境正当维权,我们无罪。”李思侠表示。
  漫长的举报之路
  “青山沟两个私有石场何时叫停?”
  2013年5月6日,李思侠在微博发布了一篇名为《把青山绿水还给我们》文章,走上了投诉举报之路。那时,她是陕西一家国企的工程师,也是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走出去的第一位大学生。
  在李思侠的记忆中,自己的家乡原本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安宁干净;石场开采后,村子变得“烟雾尘天、乌烟瘴气”。目睹青山沟的环境一天天恶化,她觉得自己有责任站出来发声。“修路的时候,我也出了钱。可之后,道路无人监管,我老母亲的旱地被毁多年,村民们也受到影响,反映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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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侠写材料举报 受访者供图
  从2013年到2018年,李思侠连续五年通过网络发帖、写材料举报等方式,反映双喜村两家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等情况。即便维权的过程充满曲折,“但我总想为这个家乡做一点什么。”她说。
  由“孤胆英雄”沦落为当地“首起涉恶势力”头目
  2018年9月17日,李思侠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石泉县公安局刑拘;同年10月25日,张海成和魏智波也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石泉县公安局刑拘。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涉嫌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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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侠案相关材料 受访者供图
  2019年6月13日,一审法院判决,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但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对此,李思侠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该案二审经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2020年6月16日,李思侠被取保候审。7月28日,安康市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撤销一审刑事判决,返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同年8月14日,石泉县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3人的起诉。一天后,石泉县检察院对李思侠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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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喜村如今的村道
  重获自由后的种种期望
  在被羁押21个月后,李思侠终于重获自由。“考北大研究生是我的梦想,这一两年来我一边调养身体,一边坚持学习。也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沉淀下来,安抚自己受过伤害的情绪。”
  李思侠称,目前最大的心愿就是相关部门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同时,她也希望家乡变得越来越好。“现在家乡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有很多好政策,路修好了,我是不是能够出资安置村两边的路灯,方便村民出行。我和女儿还一起为村里捐献书籍,发放读物,希望为家乡的振兴和发展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编辑: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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