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雯/漫画
正义网讯(通讯员陈宇昂)被诈骗后本想通过网警帮忙追回钱款,却不料遭遇冒牌“网警”诈骗。近日,经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1年9月3日,王女士在网络上购买服务,在支付定金250元后对方失联。意识到自己遭遇网络诈骗的王女士十分气愤,想要找到这个骗子。几天后,王女士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声称添加网警QQ号可帮助处理各类诈骗案件。她立刻搜索上面的号码,一个卡通警察头像的账号出现在屏幕上,对方的个人资料中不仅有各类反诈宣传材料,还贴出了锦旗、团队合影等真实照片。信以为真的王女士主动添加对方为好友,希望“网警”能够帮她确定骗子的具体位置并追回定金。
添加好友后,“网警”在详细询问了事件的前因后果及个人信息后,立刻投入“钱款追回”工作中,并多次告知王女士相关工作的进展。一天,“网警”突然向王女士索要“手续费”及账户验证资金,表示在追回被骗钱款后,该笔费用可一并退回。
王女士心生疑惑,质问其“网警”身份,对方随即威胁:“你还要不要处理退款?”见对方态度强硬,王女士先后两次向对方转账共计4000元。在转完最后一笔“手续费”后,王女士便被该“网警”拉黑。王女士这才惊觉自己又遭遇了二次诈骗。
2021年10月,公安干警抓获了假冒“网警”的孙某。经查,王女士并不是孙某唯一的“猎物”,孙某还曾冒充“北京网警”,以返还“被拦截钱款”为由,诈骗另一名被害人吴先生3.8万余元。
据孙某供述,由于赌博欠了十几万元贷款,为了还钱他专门购买了一个用于诈骗的账号,并在网络上下载了“国家反诈中心提醒”“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等宣传图,通过各类反诈元素对个人资料进行包装,而后在各大平台投放广告。待被害人上钩后,孙某以帮助其追查犯罪分子、拦截到资金等为由,让被害人进行转账。据孙某交代,发布广告后有多人通过QQ联系自己,其诈骗金额为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