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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误会引发“路怒” 后怕更后悔

来源:平安冀州 作者: 时间:2025/10/21 9:57:13

原告高某驾驶大货车沿道路行驶时,前方路面突然出现一处坑洼。为避免车辆受损,高某紧急猛打方向盘避险,这一操作却让同向行驶的被告宋某产生了误解,误以为高某是故意“别车”,怒火瞬间上头。随后,宋某猛踩油门加速超车,继而故意在大货车前方停车,强行逼停了高某的车辆。

两车停稳后,高某与同车的妻子房某下车理论,神色气愤。宋某也与妻子王某一同下车,王某情绪激动,双方很快发生激烈争吵。争执中,房某与王某进一步引发肢体冲突,高某、宋某见状立即将各自妻子拉开。

宋某将妻子劝上车后驾车准备离开,高某担心事情“不了了之”,急忙上前伸手抓住宋某车辆的门把手,坚持要“把事情说清楚”。宋某起初未察觉车外情况,继续驾车前行,高某被带倒在地,在路面拖行了约20米,直到通过后视镜看到惊险一幕,宋某才紧急刹车,下车查看时,高某已多处受伤,疼痛难忍。

事后,双方就高某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分歧较大。无奈之下,高某以身体权、健康权受侵害为由,将宋某诉至榆树法院,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首先仔细查阅卷宗、核对车载记录仪视频等证据。结合事件起因与经过,法官认为双方并无根本矛盾,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纠纷、修复关系,遂决定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室内,气氛一度紧张,双方当事人分坐两侧,面露不悦。承办法官的话却出人意料:“大家不妨先冷静想想,其实你们都该感到庆幸,这场纠纷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后果,这本身就是‘万幸’。”这句话让在场众人都愣了神,满脸疑惑地看向法官。

紧接着,承办法官播放车载记录仪视频,结合画面逐一还原事件经过,耐心讲解关键细节:“从视频中能清晰看到,事发路段路况较差,存在多处坑洼。高某猛打方向盘属于正常避险操作,但宋某因驾驶视角受限、情绪急躁,误判为‘故意别车’;而高某追车抓握车门的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若当时宋某操作不当或车辆失控,高某极有可能被卷入车底,后果不堪设想。”

承办法官话锋一转,又对宋某强调:“你强行拦截正常行驶的大货车,该车载有货物,若高某紧急制动或避让不及,很可能引发货车侧翻、追尾等严重事故,届时不仅你的车辆会受损,双方人员安全都将受到致命威胁。”

看完视频、听完法官的细致分析,高某与宋某均意识到当时行为的危险性,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连连表示“后怕”,也终于理解“该庆幸”的深意,若真发生伤亡事故,再后悔也无济于事。

随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调解道:“生活中难免遇到摩擦,大家驾车出行,绝不能因一时冲动失去理智。与人相处多一分理解,遇事多一分克制,才能让生活更和谐,出行更安全。”

这番话让高某面露愧色,宋某也主动向高某道歉。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一致认为“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再多钱也换不回健康和生命”。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高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场因“路怒”引发的纠纷,就此通过调解成功化解。

法官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因一时怒气、一己私利漠视交通法规,更不能以危险驾驶、强行拦截等方式宣泄情绪、处理纠纷。大家务必引以为戒,时刻保持理性与克制,自觉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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