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内心剖白
“我实施抢劫的目标是年轻且瘦的女性,
女性力量小,我比较有把握。
年龄大的女性或是没钱的老年人我不抢。”
“当时天已经黑了,巷子内走动的人不多,进入厕所的人更少。她进入厕所后,我先确认了她是我的目标,
再确认了她是独自一人,才实施了抢劫。”
“男扮女装可以伪装我自己, 我以为可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
“我自愿认罪认罚。”
案件事实:女装伪装+厕所隐藏
年初,被告人李某(男)因玩游戏将钱输光,不得不开始寻找“生财之道”。思前想后决定采用最原始粗暴的谋财方式——抢劫,为了提高成功率,李某化身“变装大佬”,男扮女装携刀到金沙县某厕所内进行蹲守,但因人流量大而未能实施抢劫。次日,李某再次换上装扮,将菜刀放进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到金沙县另一公厕内进行蹲守。
几小时后,被害人(女)独自进入公厕,李某趁她上厕所期间将公厕入口门及公厕内的灯关闭,用菜刀对准被害人并威胁其交钱,吓坏了的被害人哪见过这场面(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啊),为了活命便通过扫码支付给李某人民币2000元。
拿到钱后的李某立即逃离现场并进行换装:菜刀丢掉、假发丢掉、卫衣丢掉、女包丢掉……回归男儿“本色”后继续玩游戏。
见李某走后,受害人随即报警,公安机关于当日将李某抓获,并扣押了李某的作案工具及剩余的部分人民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花招”不管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抢劫他人财物,价值达人民币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 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没收被告人李某的作案工具。
法官提醒
致广大群众:
性别、熟悉的环境不是安全的标签,在夜间或在偏僻路段独行时,都应保持警惕,若遭遇侵害,请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记住行为人特征,并及时报警。
致犯罪人员:
“小聪明”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金钥匙”,任何“花招”都是自欺欺人,不管使用何种伪装,只要触碰法律红线,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唐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