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赣州一女子
卖“三无补肾宝”获刑!
药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总有人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售卖对身体有害的假药。近日,赣州经开区法院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千万别碰“三无”药品,否则不仅坑害他人,自己还会锒铛入狱!
案件详情
郭某总觉得身体不适,偶然间接触到一款名为“补肾宝”的产品。明知该产品没有任何生产标识,属于“三无产品”,但她在试用几次后觉得“有效”,便动起了代理售卖的歪心思。
她不仅自己找上家拿货时“砍价”,还主动向身边朋友推荐这款“补肾宝”。经统计,郭某从上家购进“补肾宝”440颗,共计支付购买款6710元。随后,她将部分“补肾宝”卖给多人,共计销售68颗,收款1825元。
可这款让郭某觉得“有效”的产品
实则暗藏风险
经鉴定
“补肾宝”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被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认定为假药
案发后
郭某主动认罪悔罪
并积极退缴了违法所得
注意!“西地那非”是处方药,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那非类衍生物与西地那非核心药效一致,具有同等属性。涉案人员为了非法牟利,在明知国家重点打击的情况下,仍然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补肾宝”,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销售假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54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温馨提醒
“三无药品”多为假药,往往非法添加违禁成分或过量药物,服用后可能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作为消费者,应理性看待保健品,自觉抵制“三无”产品和食品,平常应通过医院、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如发现购买的药品存在问题,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查询,保留好相关药品及购买凭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