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山东讯: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鲁祖轩”5月16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批准:李伟同志任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红民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
李伟,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于辽宁沈阳市,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东南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督察长。曾任辽宁省交通厅勘测设计院助理工程师、设计六室副主任、二室副主任、设计二室主任、副院长、院长,辽宁省交通厅省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级),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
2017年07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9年12月,任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1年08月,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2021年09月,任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01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督察长。
2023年03月,兼任山东省禁毒委员会、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省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3个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
2025年05月,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督察长。
编辑: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