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湖南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晓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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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晓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知法犯法、执法违法,串供,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漠视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搞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刑事案件办理;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晓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葵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晓葵案的查处,彰显了党中央“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从“对抗组织审查”到“搞政治攀附”,其违纪违法手段再隐蔽,终究难逃纪法严惩。湖南省纪委监委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法规作出处分决定,既是对个体贪腐的清算,更是对全体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
此案亦为公安系统廉政建设敲响警钟。公安队伍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必须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当前,湖南正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李晓葵等“害群之马”的清除,恰是刮骨疗毒、重塑形象的必经之痛。李晓葵的堕落轨迹揭示了一个残酷现实: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其长期把持公安系统要职,利用信息不对称规避监督,暴露出干部轮岗交流、权力制约等机制的薄弱环节。未来,唯有完善“一把手”监督体系,强化执法过程透明度,才能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治理闭环。
这场反腐风暴,不仅涤荡了株洲官场积弊,更以鲜活案例昭示:无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只要触碰党纪国法红线,必遭严惩。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今天,李晓葵案的警示意义,将长久回荡在每一位党员干部心中。
编辑:刘文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