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很多人都成为了“有车一族”,而且大家都知道,每一张车牌都是车辆的“身份证”,记录着每一辆车的行踪与故事。然而,有些驾驶人,为了逃避交警部门的监管,自作聪明的在车牌上“耍花招”,结果......
今天的主人公是一位叫做“张大胆”的车主,他人如其名,行事总是大胆出奇。2024年10月的一天,他在喜提爱车后,对交通违法罚款和扣分心生不满。于是,喜欢剑走偏锋的他,每次出行前,悄悄地将车牌上的数字进行了“改造”,他以为,这样的“小聪明”能够让他在交通违法的道路上畅通无阻。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公安机关的视频巡查系统,如同城市的“天眼”,24小时不间断的守护着城市的安全。10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垦区(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在一次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新Q06***的银色起亚牌轿车,车牌号第一位“0”竟有一条缝隙,存在变造车牌的嫌疑,经仔细比对,确定此车车主为“张大胆”。
于是,交警大队民警辅警立即通过视频巡查系统对“张大胆”的行踪进行锁定,在发现其进入五十三团金胡杨镇辖区后,立即通知派出所民警辅警对其实施抓捕。
十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辅警在五十三团三连连部门口将嫌疑车辆查获,面对突如其来的警察,“张大胆”瞬间楞在原地,他没想到自己的“小聪明”竟然这么快就暴露了。他试图辩解,可在大家将其车牌上的胶布撕下时,他无言以对。
在民警辅警的询问下,“张大胆”如实供述了自己变造车牌的违法事实。他坦言,自己一直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这样可以逃避交通违法的处罚。然而,事实证明,他的想法大错特错。
最终,“张大胆”因变造车牌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0元罚款。面对这个结果,他后悔不已,他意识到自己一时的贪念和侥幸心理,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第三师图市公安在线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王凤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