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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汕头市原市长郑剑戈被决定逮捕

来源:综合 作者: 时间:2024/9/13 9:40:19

据“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9月12日消息,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剑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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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剑戈(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郑剑戈,男,汉族,1964年6月生,广东茂名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

郑剑戈早年在广东湛江工作,从湛江市郊委调研室副主任,一直做到湛江市麻章区区长、区委书记。2008年10月,郑剑戈转任肇庆市副市长,后兼任肇庆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9月,郑剑戈跻身肇庆市委常委,并兼任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年8月,郑剑戈出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21年1月16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郑剑戈辞去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此后,郑剑戈担任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至2023年1月卸任。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4月2日消息,郑剑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8月26日消息,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郑剑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剑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剑戈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吴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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