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浙江台州温岭警方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近日
温岭警方迅速出击
成功破获
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抓获27名嫌疑人
自5月禁渔期开始
为阻止非法捕捞人员顶风作案
温岭警方组织警力
开展沿海岸线连续巡防
6月29日0时许
巡防人员发现
松门南港码头有人开展非法捕捞
遂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抓捕
经过2个多小时的蹲守
当场抓获17名嫌疑人
第二天中午
又拓展抓获10名嫌疑人
经过30多个小时的连续作战
共查获三无船只2艘
扣押泡沫钢架、刺网30余张
目前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请广大群众一定要
自觉抵制非法捕捞
不要因为些许
口腹之欲、蝇头小利
从而顶风作案
最后只会得不偿失
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携手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