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邑县纪委监委对平邑县农业农村局原四级调研员、县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张先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先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目无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调整、评先树优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企业收取赞助费;漠视群众利益,加重群众负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贪欲膨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将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张先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其违纪违法行为全部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邑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先奎开除党籍处分;由平邑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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