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4月9日至29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岛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7月1日向青岛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马承新反馈督察意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曾赞荣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主持。霍太英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青岛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督导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制定《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青岛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56个部门的336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入选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单位能耗产出水平全省第一。全市主城区供热锅炉“煤改气”基本完成,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6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3%,灵山湾入选首批国家级美丽海湾。土壤污染防治获批全国首批先行区,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建成17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获评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新典范地区。入选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7个区(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两山”基地。
青岛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6月30日,督察组交办的1220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910件,责令整改300家,立案处罚30家;立案侦查4件,拘留1人;约谈6人,问责45人。
督察指出,青岛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整改力度和责任压实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
思想认识不到位。青岛市对标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的认识有差距,片面认为青岛市自然禀赋优越、生态环境质量较好,“松松气、歇歇脚”“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未认真梳理生态环境职责。地块土地整理阶段、出库后至取得施工许可前的扬尘防控,市级层面没有明确主管部门。部分部门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承担的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部分区(市)对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不足。
部分督察整改任务措施未落实。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确定实施的崂山区光大水务(青岛)有限公司品质提升工程进展缓慢。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青岛市橡胶轮胎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督察组抽查发现7家橡胶轮胎企业整改标准不高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青岛地风升石业有限公司采石场治理工程以及平度市郭家埠村养殖污染问题未整改到位。
“两山论”理念树立不够牢固。无居民海岛违规开发。即墨区排查的190个问题中,海岛法实施后的违规问题41个;驴岛相关整治修复工程未按要求实施,未经批准用岛面积达47552.71平方米。自然保护地管理薄弱。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少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单位未按照要求开展湿地生态系统动态监测;西海岸新区大涧山森林公园未明确管理机构,约16亩草地被占用。
二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存有差距
“两高”项目管控不严。青岛市现有未整改到位“完善手续类”“两高”项目143个,青岛市将这些项目按照“视同完善手续”进行清单管理。12家企业VOCs治理多采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工艺,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普遍存在。莱西市青岛华都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擅自扩大产能。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用力不足。连续三年未达到《山东省大力推进“公转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提出的铁路发运任务目标要求。2021—2023年巡游出租车未完成《青岛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的新能源车更新率目标任务。
再生水利用不充分不均衡。2023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为51.77%,其中,城市杂用、景观绿化、工业生产等用水占比仅为7.7%;平度市再生水利用率仅为4.7%。
三是蓝天保卫战还存在短板弱项
2023年青岛市PM2.5、PM10年均浓度同比反弹;2024年一季度PM2.5同比恶化。NO2浓度连续多年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
机动车和烟花爆竹管控合力不够。300多辆青岛本地柴油货车OBD造假问题仅处罚17起。建筑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不清,随机抽查发现100余辆没有环保编码登记。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不力,春节期间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扬尘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督察组抽查发现10余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扬尘污染防控档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六项措施”不落实问题多以口头方式责令整改、处罚不到位。城区道路保洁标准擅自降低。2024年3月崂山区机械化清扫作业率、洒水作业完成率达不到标准。李沧区55条道路未开展洒水作业,81条道路“一日一冲”减为“一周一冲”。
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管理仍需加强。督察组随机抽查10余家建材企业,普遍存在露天堆放原料、苫盖不全、治污设施简陋、生产管理粗放等问题。随机抽查3家石化、油品仓储企业LDAR检测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未覆盖全部密封点、密封点建档缺失信息、定期检测存在严重泄露等问题。城区油烟扰民问题依然突出,市南区、市北区餐饮业户油烟治理不到位。
四是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
墨水河、云溪河、祥茂河、泽河、镰湾河等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胶州湾近岸海域三类水质以上海域面积占比低于全市9.2个百分点。《青岛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青岛市水务部门督导落实不到位,攻坚行动效果打折扣。
“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推进不力。2021年以来青岛市排查出的管网混接错接等问题,尚有5284个没有完成整治,即墨区、市内三区整治率不足30%;城阳区、平度市排查数量相对偏少。胶州市2021—2023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不到60%。城区1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仅有5座完成提标扩容改造。环胶州湾的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未过半。
部分涉海项目管理不到位。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胶州市还存在海水养殖整治不彻底问题。海望角码头、润泽码头、西坨地船舶停放点、周戈庄渔港、栲栳岛渔港、积米崖渔港均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海望角水产有限公司(修船厂)、永盛渔船修造厂等修造船厂普遍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露天作业、治污设施不配套等问题。
五是一些领域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发现,部分区(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采样不规范、污泥处置不及时、中控系统数据故障。西海岸新区电子信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建成。督察还发现各类非法洗砂点10余处,督察期间接收大量反映洗砂问题的群众来信来电。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不到位。平度市智能动力西侧200米、重庆路北垃圾堆场有1000余吨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混存。崂山区青报传媒大楼西南、科苑纬一路两侧拆迁区域,青岛崂特啤酒有限公司东侧、崂山景区旅游专用路南场地大量建筑垃圾堆积。
督察要求,青岛市委、市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实施“四减四增”,强化源头减量替代,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筑牢生态安全底线,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完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守好“红瓦绿树、碧海蓝天”青岛气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督察强调,青岛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根据要求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青岛市委、市政府处理。
曾赞荣在表态发言中指出,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既充分肯定青岛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又精准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要抓紧抓实抓细督察整改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实施清单化、台账化管理,靶向施策、精准整改,严格核查监督问责,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编辑: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