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超车、途中接听手持电话、违章停车……一些司机为了逃避交通违章处罚,选择通过“买分”的方式,使用他人驾驶证分数抵消自己的违章。有不法分子看中了这一商机,充当“黄牛”组织他人“买分卖分”牟利,更有甚者开发出App为“黄牛”提供买分卖分人介绍和拼图制证等非法服务。
5月21日,经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案“黄牛”、“买分卖分”App开发者等58名相关人员均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获刑。
“人”“证”不符的违章处理人
系统照片显示交通违章当事人是一名男性,为什么来处理违章的是一名女性?2023年10月,上海市宝山区顾村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业务时发现了问题。
民警当即对办理业务的女子李某进行询问,并再次确认其提交的相关证件,发现李某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只有正面有内容,反面却是空白——明显是伪造的。
在民警多番询问下,李某交代,自己受“黄牛”王某安排来代替他人扣分,行驶证也是王某为“买分人”伪造的,甚至此刻王某就在派出所门口等着。
然而,等待中的王某察觉出情况不对,早已逃之夭夭。几天后,经过周密部署,民警在某小区居民屋内将王某抓获。
王某到案后交代,自己之前在交通支队处理自己的违章时被一名“黄牛”上前搭讪,询问“是否需要兼职代扣分”。他想着自己还没有工作,便欣然答应。
随后,王某便活跃在多个“交通违法处理”群中,组织介绍他人进行“买分卖分”。王某表示,自己是通过“好牛年审车务”微信小程序寻找“买分人”和“卖分人”,该平台还自带制图功能,可以伪造“买分人”的机动车行驶证,自己已经通过该平台伪造机动车行驶证80余本。
一键生成假行驶证“扫描件”的App
民警对“好牛年审车务”微信小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历经5个月挖掘线索和分析数据,一个涉及全国多地、以制办假证为手段、通过“黄牛”中介实施跨省“代扣分”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好牛年审车务”微信小程序的账号主体是由余某创立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初,余某创立该公司,招聘员工10人左右,开发“掌上车务”App,为代扣分的“黄牛”中介、租车公司、租车人提供车辆交通违章信息查询服务。与此同时,该公司同步上线与App同功能的“好牛年审车务”微信小程序,以便于多渠道拓展业务。
“掌上车务”APP界面
为了优化App功能,余某与活跃用户建立了群聊,在沟通中得知,很多“黄牛”都遇到了一个同样的“难题”——找人办理代扣分需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但“黄牛”和交通违章车主大多是异地。有的车主不愿意将自己车辆的行驶证正、副本快递给“黄牛”,只愿意通过拍照的方式让黄牛自行打印。而拍出来的照片时常存在像素低、反光的情况,容易被办理违章窗口的审核人员发现。
余某了解这一情况后,动起了歪心思。2021年1月起,余某让员工重新编写App的底层代码,在原有功能基础上研发了“行驶证美化”这一新功能。
“行驶证美化”功能可以模仿真实机动车行驶证制成模板,提前预设好所需的文字及印章。“黄牛”在上传行驶证正、副页照片后,系统会自动识别图片中的文字,套入预设的行驶证模板中,自动生成一张加盖当地交管部门公章的行驶证电子扫描件。新功能上线后,吸引了一大批“黄牛”使用和转发。
一单能获利100元的“代扣分”生意
与王某同时到案的还有多名“黄牛”。据“黄牛”陈某交代,他也是去交警大队处理违章时发现代扣分业务有利可图,于是加入了十余个群聊,遇到只愿意发送行驶证照片的客户,便通过“掌上车务”App制作一张伪造的行驶证。
陈某表示,“掌上车务”App主要有三个收费功能:“违章查询”“行驶证美化”“学法减分”。App内有充值功能,1元能换取10积分,使用“行驶证美化”功能制作假行驶证电子扫描件一次需要花费大约20积分,也就是2元。
陈某通过“行驶证美化”功能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
生成电子扫描件后,陈某会到打印店进行打印,再进行对比、裁剪,套上自己买的空白驾驶证皮套,以假充真。此外,陈某还帮其他不会操作的同行在App上操作伪造行驶证,每张正、副页赚5元“好处费”。
“黄牛”自行购买的空白驾驶证皮套。
民警在陈某手机中查获了3张行驶证照片,都是他在“掌上车务”App上制作的用于处理代扣分的行驶证,并从其家中查获了他伪造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理单据。
陈某交代,他处理违章代扣分每分获利30至50元,一单平均6分,除去他人分成外,一单能获利100元左右。
2021年6月至2023年1月,陈某帮人有偿处理了48条违章记录。而到案的另一“黄牛”扈某更是利用“掌上车务”App处理了448条违章记录。
58人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获刑
该案立案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协商机制邀请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
经查,余某组织员工开发的“行驶证美化”功能已帮助“黄牛”生成假行驶证20万余张,非法获利人民币35万余元。陈某、扈某等49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担任机动车违章“代扣分”中介,为交通违章车主寻找驾驶员代扣分赚取中介费。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通过技术解析和资金账户分析,对案涉制办假证平台老板、运维团队、运营团队、“代扣分”中介、涉案打印店人员、违章车主、代扣分人员等不同涉案群体,依据参与程度依法分类分层分级处理。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余某及其公司工作人员、“黄牛”王某、陈某、扈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先后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余某等58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余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扈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其余涉案人员也作出相应判决。
“案结”不是终点。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某汽车服务公司多部车辆相关责任人员中,有7人通过网络平台违法买分代扣分处理32条违章。
为促进该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检察官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落实车辆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法治教育,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完善内部管理,营造“开安全车,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目前,该汽车服务公司作出回复,已按照检察建议对公司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整。
此外,检察官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给予组织“代扣分”的中介、替他人扣分的“卖分人”、实际违章的“买分人”等其余涉案人员行政处罚,全链条治理相关违法行为;强化对非法中介人员和平台的清理和取缔;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法治意识。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罚,并开展了有关打击“代扣分”“买分卖分”行为的专项行动。
作者:杨景茹 王极 金玮菁
编辑:王凤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