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在处理自家门前榕树时,因使用“汽车清洁动力剂”引起失火,致旁边两名幼童严重烧伤。因急需救治,幼童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检察机关收到线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开展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行动。
6月7日,最高检发布第一批涉民生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披露“四川李某颖、李某艺国家司法救助案”细节。
邻居倒清洁剂引发大火
两名幼童被严重烧伤
李某一家住在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某镇,两个孩子李某颖、李某艺分别上小学二年级和幼儿园。他与妻子共同经营街边小吃,靠微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2020年3月18日,一场突然腾起的大火打破了李某一家的宁静。
当日,邻居周某军锯断自家门前的榕树后,点燃树桩试图将树芽烧掉。为避免树桩再发新芽,他打算用汽车清洁动力剂将树桩彻底烧死,没想到在试点火确定汽车清洁动力剂燃烧性能过程中,树桩上残留的火苗引爆了装有汽车清洁动力剂的塑料瓶,火焰瞬间烧到在旁边观看的李某颖、李某艺等人身上。
事后,周某军将二人送至医院抢救。经鉴定,李某颖胸腹部、右肘、双下肢烧伤,属重伤二级;李某艺烧伤致重度容貌毁损,全身瘢痕,左手功能丧失,呼吸道吸入性损伤,分别属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2020年3月27日,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以周某军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立案侦查,于2022年10月7日移送沙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3年5月31日,沙湾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9月14日,沙湾区法院以周某军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多级联动快速响应
三级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
2022年8月23日,沙湾区某镇12309检察服务分中心的检察联络员向沙湾区检察院移送线索:该镇两幼童被火烧伤,现已度过危险期,但双方经济状况不好,医治能力有限;双方矛盾尖锐,受伤幼童父母情绪很大,希望检察机关处理。
沙湾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案发后,李某颖、李某艺伤情严重,前期医治已花费140万余元,后续还需不断进行松解手术、植皮、左手功能等康复治疗,费用巨大,其父母无力负担,且二人为陪同医治和照顾被救助人,已中断小吃经营,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周某军为普通工薪家庭,赔偿能力十分有限。李某颖、李某艺急需救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沙湾区检察院认为,李某颖、李某艺因周某军过失致人重伤案急需救治,但其家庭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条件,且系因案致困未成年人,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为加大救助力度,沙湾区检察院决定提请乐山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
据悉,为解决被救助人后续医治面临的巨大医疗费用缺口问题,沙湾区检察院多措并举:
一是对周某军就刑事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进行释法说理,敦促其变卖非居住商品房,筹款赔偿;
二是组织全院干警捐款,推动沙湾区有关社会救助部门以发放慰问金、爱心捐款、指导申请“轻松筹”“水滴筹”等方式筹款;
三是经四川省、乐山市检察院,协同推动四川省妇联、妇女儿童基金会以及乐山市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向被救助人发放各类社会救助款项。
截至2024年4月,在沙湾区检察院的帮助下,两名被救助人的医疗费难题基本得到解决。
在此基础上,沙湾区检察院针对被救助人面临的其他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综合帮扶。目前,被救助人已正常上学,心理状态平稳,父亲在某饭店从事厨师工作,母亲重新开始经营小吃,家庭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