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清廉怀化”消息,湖南省辰溪县公安局原副局长罗宗爱涉嫌严重违法,经怀化市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洪江市监委监察调查。
这是罗宗爱第二次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罗宗爱,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今年53岁,大学文化,湖南省辰溪县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罗宗爱历任辰溪县公安局孝坪派出所副所长、修溪派出所副所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辰阳中心派出所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等职务。
2010年12月,罗宗爱任辰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2015年1月任辰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担任副局长4年之后,罗宗爱第一次被查。
2019年4月,“清廉怀化”发布消息称,时任辰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宗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辰溪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的通报(图源:清廉怀化)
2024年的通报(图源:清廉怀化)
对比两次通报,有一些不同之处。
在2019年的通报中,罗宗爱是由辰溪县纪委监委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2024年的通报则没有“违纪”“纪律审查”字眼。罗宗爱系涉嫌严重违法,且经怀化市监委指定,接受洪江市监委监察调查。
洪江市是由怀化市代管的湖南省辖县级市。也就是说,第二次查处罗宗爱,怀化市监委选择了异地管辖。
我国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
2020年1月,有官方发布《以创新引领开放崛起 湖南怀化2019发展硕果累累》文章。文中证实,罗宗爱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该报道文章提到,自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化市抽调精兵良将组成专案组,对本市涉黑团伙及其保护伞进行重拳打击。“打掉组织震惊辰溪县2016亿源大酒店打砸抢、威胁恐吓敲诈事件的余绍进、覃善云黑社会团伙,抓获涉案人员30余人,要求对其头目余绍进从严立案查处,尽快明确其犯罪事实。与此同时,纪委监委也对其团伙保护伞、原辰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宗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3月8日,怀化新闻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六届怀化市委第七轮巡察全面展开。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
辰溪县公安局是怀化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之一。巡察的时间是3月5日至5月15日。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