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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谍报人员用假身份在网络平台寻猎!国家安全部披露窃密案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4/5/31 11:39:30

近年来,信息科技高速发展,为人们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让一些新的“危险”悄悄潜伏在了我们身边。从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的多起案件看,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网络实施“障眼法”,在眼花缭乱的虚拟空间里对我境内人员进行“钓鱼”,从而窃取我国家秘密的情况屡见不鲜,给我国家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虽然相关人员已被绳之以法,但这些典型案件也警醒我们提高警惕,不要落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精心布置的“网络窃密圈套”!

精心“包装”的电子谎言

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小何因欠外债经济压力过大,主动登录浏览境外某网站,并加入诸多群组,寻求赚钱渠道。在一次网聊中,小何结识了一名自称研学机构的人员“小静”。在了解到小何拮据的经济状况后,“小静”表示,只要小何提供一些单位内部资料,就可以轻轻松松赚取“外快”。面对“小静”开出的高价,小何开始频繁拷贝并私自留存各类单位内部培训课件、偷拍办公室的涉密文件、挖空心思寻找内部讲话材料,并按照约定时间发送给“小静”。为了诱导小何继续获取更多有价值的涉密材料,“小静”还奖励了小何一个“大红包”。在金钱和利益的不断驱使下,小何逐渐迷失自我……

很快,小何的异常行为引起了国家安全机关的注意。经过调查,小何一共向境外非法提供涉密文件资料近30份,违法获利6万余元人民币,而“小静”的真实身份,则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2022年6月,小何因涉嫌“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批准逮捕。最终,小何被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网络窃密的常见“套路”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及其代理人往往会在网络上为自己伪造一个虚假身份,以此来包装其对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需求的“合理性”,然后利用互联网上各种交友、求职网站及软件,发布虚假的岗位招聘、兼职或交友等信息,对我境内人员进行拉拢、渗透和策反。

——寻猎的惯用虚假身份。某杂志社的编辑或记者、某学院的研究人员、某公司的技术开发人员、某咨询公司顾问、某领域的爱好者、商人等。

——寻猎的常用网络平台。互联网论坛、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

——寻猎的重点目标对象。科研人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敏感场所服务人员、高校师生等。

网络防范要有“三个心”

网络空间纷繁复杂,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及其代理人十分擅长伪装,具有很强的迷惑性,要想远离“网络窃密陷阱”,务必提升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个心”:

——网络交友要“小心”。首先可以通过IP、聊天惯用语、语法等判断对方是否为境外人员,对于境外IP、使用非简体中文或翻译器等情况的人员提出的“提供兼职”“寻找资料”等相关要求,一定要保持警惕,认真判明其真实意图。

——公开发布要“留心”。在互联网社交平台公开发布的言论和照片,要留心是否包含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万不可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否则很可能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盯上进而“围猎”。

——稿费报酬莫“贪心”。对于陌生人许诺的稿费酬劳等不要贪心,对于一些明显超出正常范畴的报酬更要小心辨别。看似“泼天的富贵”,其实正是拉人“下水”的陷阱。一旦迈出泄密的“第一步”,就可能陷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深渊,无法自拔。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属于间谍行为。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编辑: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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