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长安街知事5月28日信息,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记者注意到,其因涉孙小果案,曾于2019年底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明 资料图
刘明出生于1956年3月,云南石屏人,曾任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临沧市市长等职。
2007年12月,其出任大理州委书记,2011年12月卸任。后担任省审计厅厅长,直至2016年5月去职。
值得一提的是,刘明曾收受孙小果继父李桥忠的财物,并为孙案改判“牵线”“打招呼”,于2019年12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纪委监委的通报显示,1996年,刘明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期间,为李桥忠转业安置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2006年,刘明在担任临沧市市长期间,受李桥忠请托,请时任云南省高院院长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2020年2月,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的画面
1998年2月,昆明中院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1999年3月,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判处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9月,云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9年12月,云南省高院公开宣判,维持昆明中院1998年一审判决中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与孙小果新犯罪行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昆明中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
编辑: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