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河南讯:据濮阳市纪委监委消息,开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振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濮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他此前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无论是个人履历还是能力都毋庸置疑,并且他对司法系统非常的熟知,因此此次被调查真的十分可惜,其曾担任诸多要职,包括尉氏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开封县副县级侦察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相信在监管部门的严查下,可以将他的行为查实,从而让所有人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在任何岗位上只要犯错一定会被查,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而他落得如此下场给真的是不应该,他忘记了党的教诲,辜负了人民的期待。
张振国,男,汉族,河南尉氏人,1966年5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央党校法律专业专业(函授),任开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开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87年7月至1992年7月任尉氏县公安局大马派出所民警;
1992年7月至1994年4月任尉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员、科员;
1994年4月至1995年12月任尉氏县公安局大营派出所所长;
1995年12月至1997年4月任尉氏县公安局大营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1997年4月至1998年4月任尉氏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所长;
1998年4月至2000年9月任尉氏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9月至2003年8月任尉氏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3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尉氏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6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开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8年9月至2012年1月任 开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1月任2012年8月任开封县副县级侦察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兰考县副县级侦察员;
2013年11月起任兰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职。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