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开车
遇交警查处酒驾行动
随行亲朋
不仅不配合交警工作
竟阻碍交警执法
不要对法律存有
任何蔑视的心态
被!拘!了!
4月19日,芦溪交警大队民警将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龙某执行行政拘留 。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19日15时30分许,芦溪交警城区中队在人民中路洋田路口整治二轮车违法行为,查处一名二次酒驾人员,龙某驾驶赣J二轮摩托车由人民东路林业局方向往人民西路大哥大方向行驶,行至查处点后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在执法过程中因龙某拒不配合执法,现场与执勤民警发生冲突,执勤民警将驾驶人龙某控制后,用警车带至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因龙某之前已有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龙某现场的行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芦溪县公安局决定给予龙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龙某在萍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任何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公安机关都将坚决严厉打击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公安部门提醒: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安机关对袭警、辱警行为持高度重视和零容忍的态度,阻碍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处置,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编辑: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