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工作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主要工作,也就是“打击犯罪保卫人民”的重要体现。刑事侦查工作是通过各级各地公安、安全刑事侦查机关、经济犯罪侦查机关的搜集证据、现场勘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蹲坑守候、调查摸排等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制止和预防犯罪、分析研判犯罪、制定预防和打击犯罪策略、组织协调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专项工作。笔者有18年的公安实务经验,又做了23年的执业律师,对当前刑事侦查工作有三个思考:
1、刑侦技术手段日臻完善:笔者从警官学校1984年毕业,正值“八三严打”,当时的刑侦手段是很落后的,除了传统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等常规手段以外,在现场勘查勘验方面手段落后,当时刑侦工作有八个字“抓住时机适时破案”,而现场勘察十分重要,但当时确实除了现场照相、制作犯罪嫌疑人鞋样的石膏样本和静电吸附器等常规手段外,在调查摸排犯罪嫌疑人外手段落后,简单的一句话就是“人海战术”“大海捞针”的调查摸排和蹲坑守候;时间仅仅过了40年当前的刑事侦查工作在痕迹鉴定、文字鉴定、法医以及技术侦查措施方面已经是上台阶进位次,比如电子监控、电话监听、电子侦听、秘密拍照、卫星定位......,这些先进的技术侦查手段的运用大大提升了侦查效率和破案率。
2、犯罪心理侦查研究纳入刑事侦查工作的范围:现在的犯罪手段和犯罪的技能越来越提高尤其是青少年犯罪问题突出,刑侦工作与时俱进这些年强化了运用心理学理论、方法等研究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提高了刑事侦查工作的效益和效率,包括刑事侦查心理、法制工作心理、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研究日趋完备,比如青少年犯罪的“亡命主义的英雄观、吃喝下流无政府主义自由观、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原始野蛮的报复观”,这些犯罪心理和青少年灰色精神支柱的研究,助力了刑事侦查工作。
3、执法意识执法水平逐年提高:在依法治国和反腐败政策的加持下“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错案追究制”深入到各级各地公安刑侦、经侦指挥人员和侦查员的心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错案追究制”的警示牌,从“有警必接”“有案必理”“全程执法记录仪”“禁止刑讯逼供”“法制部门的作用”“下审上决”到刑侦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修养、文化结构、心理素质、法治观念都有一系列的碎片化要求。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