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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入法一年多 你会选择吗?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4/4/5 12:56:40

4月4日是清明节,人们在这一天祭奠追思离世的亲人。我们在今天也要特别关注一个有关生命与死亡的话题“生前预嘱”。什么是“生前预嘱”?这指的是人们在意识清醒时签署的,确认自己未来如若遇到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采取哪种医疗治疗方案的意愿指示文件。

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全国首次将患者临终决定权——“生前预嘱”纳入地方性法规。深圳这个《条例》中有关“临终决定权”的第七十八条具体是这样规定的:

第七十八条 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

目前深圳的这个《条例》实施一年多了,大家对“生前预嘱”的接受程度如何呢?会选择提前签署吗?

从了解到接受 我的生命我做主

杜芹是深圳首位签署“生前预嘱”的当事人。她曾经面对过自己的亲属老人患了重病到生命末期,却无法自己选择是否继续治疗,甚至连救治的方式也不能自主决定,这让老人承受了巨大痛苦,同时也让家人遭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

深圳首位“生前预嘱”签署人 杜芹:如果医疗条件以及疾病不得不去面对,我的选择就是放弃一些不必要的治疗,我会选择在愉快的状态下终结生命。

在杜芹看来,在生命的终末期能够有尊严地面对死亡,是一种健康的死亡。随着年龄增长,如何能让自己在临终时安详离去,不让子女违背自己的意志抢救,她一直在期待有制度上的保障。2022年,她偶然接触到深圳市生前预嘱协会,在这里她了解到,深圳正在酝酿一部法律:鼓励人们在意识清楚时签署一份预嘱,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的需求,这让她一直关注着这件事的进展。

经过将近一年的酝酿,2022年7月5日,深圳市人大召开法规解读会,首次对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进行公开解读。了解清楚细则后,征得了家人的同意,杜芹在条例刚刚正式实施不久,就签署了生前预嘱协议书。

深圳首位“生前预嘱”签署人 杜芹:我立了生前预嘱之后,其实也相当于是推动了身边的很多人可以去做这件事。让他们能够关注自己的内心,关注自己的生命、健康、医疗的规划。

由于律师的工作身份,杜芹平时接触到不少来咨询“生前预嘱”的人。签署一年多以来,在她的影响下,前后有10多人签署了“生前预嘱”。

深圳为“生前预嘱”立法后,当患者进行临终抢救时,如果设立了预嘱,表示采取或者不采取创伤性抢救、生命支持系统或延续性治疗,医院要尊重患者本人意愿,患者本人的决定权得到了法律的尊重和保障。只要是符合年满18周岁并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健康和意识清楚的状态下,都可以选择签署生前预嘱。条例实行一年多以来,签署人群从一开始的临终病人,逐渐被更多的人接受。

徐楠今年刚满40岁,在网上看到“生前预嘱”的介绍之后,他对自己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和愿望,做出了明确的安排。

“生前预嘱”签署人 徐楠:我希望我父母包括我自己走的时候,能够安详离去,而不需要过度治疗。正是因为这是一个新兴事物。讨论的也很多,我想从我自己开始,立一个生前预嘱,感受一下,也给自己如何生活还有对生命意义的一些感悟。

有调查数据显示,如果家人患上某种无法医治的疾病,超过六成年轻人选择坚持让家人接受包括创伤性抢救在内的治疗方法,直到生命最后一刻。生前预嘱在深圳入法时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因为从法律层面,“安静离世”这一愿望被看见,被尊重。

选择与尊严 “生前预嘱”与安宁疗护密不可分

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正式实施,为生前预嘱的推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很多人开始认识和关注生前预嘱,而与生前预嘱密不可分的安宁疗护、生命教育等近几年来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生前预嘱在国内最早起源于北京。2013年,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成立,成为我国第一个推广生前预嘱的社会组织。协会的公益网站名字就叫做“选择与尊严”。点开生前预嘱登记中心的网页,映入眼帘的有这样一段文字:“推广生前预嘱,让更多人知道,按照本人意愿,以尽量自然和有尊严的方式离世,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热爱。”截至目前,在登记中心注册登记签署生前预嘱的当事人已经接近6万人。

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 王瑛:可是人的生命他最困难的一段实际上是生命末期。我们讲的生命的终末期通常是大概6个月的样子,对你而言就是一切积极指向治愈的、大幅度的改变状况的治疗停止了。所以人进入这个时候,实际上可能是最难过的一段,就是人类对于自己生命,哪怕是进入最困难的这一段,我们从社会角度来讲,如何给予支持和救助?它是这样的一套制度设计,是一个必备的知识,是一个必备的思考和必备的选择。

在国内最早从事生前预嘱推广的王瑛会长看来,虽然深圳的生前预嘱入法,在法律层面向前迈出了一步,但推广仍然面临不少挑战,首先,由于中国人避讳谈论死亡的观念根深蒂固,也就不自觉地阻挡了公众去思考如何让死亡更有尊严。另外,患者是可治之症还是不治之症,医学上是有明确判断的,每一个医生也都非常清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生前预嘱本身出自患者意愿,即使具备法律效力,但真正到实施的时候,往往患者本人已失去了决定的能力,具体的治疗措施,医生还是要和患者亲属沟通,造成生前预嘱实行困难。

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 王瑛:这样一份文件它尽管是有法律效力的,可是它和医院的安宁疗护能够接上口,需要另外一份法律文件,也就是由医院为主体订立的这样的一份文件,所以实际上是整个缓和医疗的制度,能够充分保证生前预嘱里面的个人对自己生命在进入生命末期以后的若干选择,才能够真正意义上落地,所以这几个实际上是一个谁都缺不了谁的。

现代医学并非万能,但面对弥留之际的痛苦,医学仍然可以有所作为。生前预嘱的推广,和安宁疗护密不可分。安宁疗护,也被称为缓和医疗、临终关怀,其基本原则就是承认临终患者的死亡是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缓,只提供缓解临终疼痛和不适的办法,在身心、精神等方面让患者活得有质量,追求生命的安详与尊严。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全国设有安宁疗护科的医疗卫生机构已经超过4000家。作为最早试点安宁疗护的城市之一,北京目前已完成12家安宁疗护中心、21家老年护理中心的转型建设。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一级巡视员 张晖:到2025年,每个安宁疗护试点市的每一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有一个安宁疗护病区,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安宁疗护的病床,每个试点市要建立一个覆盖全域,兼顾城乡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生命教育?

无论是生前预嘱还是安宁疗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尽量无痛苦、有尊严的死亡观念。执行生前预嘱,选择安宁疗护,为了病人在生命最后时刻,减轻痛苦,还需要包括医疗、法律等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保障其执行力。另外在更重要的层面,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生命教育?其实每个人对于死亡的认识与思考不应该到了生命的末期才进行,更多、更深入的生命教育与思考,相信可以帮助更多人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特别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获得应有的平静与安宁。

(总台央视记者 史迎春 牟媞媞 深圳台 马晓阳)

编辑: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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