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郑佩娜)为逃脱累犯、毒品再犯认定,他冒用弟弟的身份,瞒天过海16年后,终被揭穿。日前,由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后被指令再审的杨某甲贩卖毒品案,法院经审理后决定撤销原判决,判处杨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007年的犯罪记录不是我的。”2023年5月,乐清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杨某乙开设赌场案过程中,向杨某乙核对其前科情况时,对方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杨某乙向检察官反映,2007年他哥哥杨某甲冒用他的身份贩卖毒品被判刑,给他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结合杨某乙的供述和相关卷宗材料,检察官立即申请对杨某乙与2007年卷宗中“杨某乙”是否为同一人进行指纹鉴定。不久后,鉴定结果显示确实不是同一人。
为确定2007年被判刑人员的真实身份,检察官找到正在上海务工的杨某甲。“我跟我弟长得像,我会背他的身份证号码,因为担心再犯罪会加重判刑,所以我就冒用了他的身份。”通过释法说理,杨某甲向检察官承认是自己冒用弟弟身份被判刑,也愿意配合检察机关进行指纹鉴定。结果显示,2007年卷宗上的指纹确实为杨某甲所留。
“由于杨某甲冒用他人身份而未被认定累犯、毒品再犯情节,导致原审判决量刑不当,哪怕时隔16年,该由他承担的后果,依旧要承担。”2023年10月,乐清市检察院以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身份错误、未认定累犯、量刑不当等为由向温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温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温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近日,法院经再审后,依法撤销原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因此前杨某甲已经服刑过一年,法庭当庭逮捕杨某甲,收监执行剩余二个月刑期。
编辑: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