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走进辖区学校,教学生如何向“校园欺凌”说“不”!
民警给学生讲课
忍让只会让“校园欺凌”变本加厉
“如果你觉得自己遭遇了‘校园欺凌’,一定要勇于说‘不’。否则你的忍让,只会让‘欺凌’行为变本加厉……”近日,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民警走进兰德学校,进行了“拒绝欺凌进校园”主题安全文化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以讲故事、生动有趣的问答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反恐防暴、防范诈骗、毒品预防教育等多个专题,向广大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基本措施。
“这次讲座,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活动结束后,师生们纷纷表示获益颇多。
学生们认真记录笔记
据了解,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帮助、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实现“建设平安校园”的目标,东安分局民警先后走进辖区兰德学校、第五十五中学、庆风小学、庆幼第七幼儿园,开展主题安全文化宣讲活动。
活动结束后,民警还对校园安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安保人员进行了培训,织密校园“防护网”。
这些行为都算“校园欺凌”
什么样的行为算“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该怎么办?民警给出如下解析——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具体到校园事件中,有4个判定校园欺凌的重要指标:
一是蓄意。欺凌行为并非偶然无意和一时冲动,而是有目的、有预谋、有针对性的。欺凌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实施欺凌,从第一次实施欺凌开始,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角色就建立了。
二是重复且长期对待。一个或多个学生长期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某一学生,或一个、多个学生经常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不同学生,都视为校园欺凌。在偶然发生的打架、骂人情境,如一方有明显优势,却不顾对方生命安全,长时间发起殴打等行为,哪怕只有一次,也属于欺凌。
三是明显权力优势。欺凌者或身体强壮,或人多势众,或具有颠倒是非的能力和经验,或拥有一些重要地位或资源,与被欺凌者对话时,表现出明显的权力优势。
四是以被欺凌者的感受为准。如果调查干预中,被欺凌者迫于压力、恐惧说“没事儿”“开玩笑”,而从被欺凌者的面部表情、行为表现已能判断其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就可判定为校园欺凌。
检查校园安防设施
更具体一些说,起带有侮辱性的外号或使用羞辱性的话语、嘲笑讽刺、散播关于他人的谣言、威胁、恐吓、强迫他人做不想做的事情、敲诈勒索、故意忽视、集结他人排挤孤立、暴力行为、肢体攻击,都是校园中最常见的欺凌形式。
如果孩子遇见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告知老师或者家长。
如果欺凌事件初期得不到及时干预,被欺凌者就会遭受更大的伤害。
家长要关注孩子这些行为
欺凌往往发生在隐秘的角落,家长怎样才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孩子遭遇了欺凌?民警给出如下提醒:
当你的孩子出现社交回避,眼神躲闪,不再与人说说笑笑;
身上出现明显伤痕,却躲闪地说是自己摔的、碰的;
情绪长时间低落,莫名流泪,或突然激动,双手紧握,身体紧绷;
近期经常发呆,双眼无神或充满悲伤;
总是憋着回家才上厕所,回家后猛喝水,甚至开始出现偷窃钱财等行为,就要高度怀疑孩子是否遭遇了欺凌。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