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广东台触电新闻3月19日报道,互联网众筹平台调动了公众自救、互助的积极性,有助于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借“爱心筹助”发“黑心财”。近日,广州一名男子张某通过伪造病历资料,在众筹平台实施诈捐,截至案发时共计筹款14495元。同时,张某还利用上述发布于平台的虚假信息,骗得其朋友刘先生等人的捐款共计5000元,结果被判刑一年零两个月,罚款5000元。
(图源:触电新闻)
张某平时游手好闲,刷手机视频经常看到有人在网上众筹解决了重病资金问题。想着募捐如此容易,于是通过网站下载他人疾病证明材料,通过手机P图方式伪造其本人在某肿瘤医院的疾病证明及验血报告,谎称自己患有慢性髓系白血病,在平台发起筹款30万元。截至案发时共计筹款14495元。同时,张某还骗得其朋友刘先生等人的捐款共计5000元。
平台根据张某朋友的举报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与相关医院及主治医师核实,发现张某所上传疾病诊断证明均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平台将涉案14495元冻结并返还给相关捐款人。张某也已返还刘先生等人5000元并获得谅解。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前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通过网络筹款平台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2021年1月,李某以儿子患败血症为由在某网络筹款平台上发起筹款,共计筹款金额约3.1万元。十几天后,有群众举报李某提供的医疗证明是伪造的。该筹款公司核实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李某坦白儿子当时只是普通感冒,因自己赌博欠下大笔债款急需用钱,便谎称儿子患了重病,并在网络上找人制作了虚假的医疗证明。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责令其依法退赔被害人损失。
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陈澎介绍,互联网众筹平台以病人需求为起点,以公众善心为终点,通过“信任”二字搭建桥梁。然而近年来,却有少数不法分子利用虚构疾病诊断证明、夸大筹款金额、隐瞒个人经济情况等手段进行骗捐、诈捐,此举不仅涉及刑事犯罪,还严重消耗爱心人士信任、损害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生态,法律对此予以严厉打击。
法官提醒,虚假筹款占为己有系诈骗犯罪行为,切莫以身试法。公众在进行网络慈善捐助时亦需增强辨别能力,若发现诈捐,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平台反映,以便及时冻结、追回被骗筹款。
编辑: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