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处女之身,怎么卖淫了?”2003年,一位少女在法庭上,公开了自己是处女的法医证明,并且讲述了自己在警察局的“遭遇”。
那么这位女子是谁,她又为何要证明自己是处女呢?
2002年8月的一天晚上,在发廊上班的女子吴晓玲正在打扫卫生,准备下班。
几名身穿警服的男子走到他的面前,并亮出了警官证。
其中一名男子对吴晓玲说:“接到群众举报,你参与卖淫活动,请协助我们去警局调查。”
吴晓玲一听,不禁有点害怕。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什么也没做过,警察一定是搞错了,自己配合调查完不就没事了么。
于是,吴晓玲就关了店门,和几个警察来到了派出所。想不到的是,这竟然是她噩梦的开始。
到了警局,吴晓玲被带到了审讯室,局长王银海和三个警察轮番对她进行审讯,要求吴晓玲交代卖淫的细节。
吴晓玲知道自己根本没做过这种事情,所以坚决不认罪,但这让她感觉到了极大的屈辱感。
无论她怎样解释,王银海一口咬定她曾经为嫖客提供过卖淫服务,并收取了费用,让吴晓玲继续交代和他发生过“性交易”的人员名单。
见吴晓玲拒不承认罪行,王银海还带出了两名“指认者”王某和张某,二人一口咬定,吴晓玲给二人提供过服务,并收取了嫖资200余元。
面对民警们的无理指控,吴小玲坚决否认自己参与过任何卖淫活动。
但是,民警们并不相信她说的话,反而采用了暴力逼迫手段。
他们将吴晓玲按在地上,用椅子固定她的身体,并轮番对她进行殴打。
其中有一名叫赵增光的警员,拿起电棍对吴晓玲进行惨无人道地电击,吴晓玲浑身抽搐,几次电击之后,吴晓玲彻底晕了过去。
看她没有了声音,赵增光又抓住她的衣领,用手不停的抽她的脸部和头部,直到她再次醒来。
吴晓玲绝望地挣扎,但是她无法逃脱这些人的控制。
当她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痛苦的折磨之后,只希望这一切快点结束。
吴晓玲为了自保,只能被迫承认自己是个“卖淫女”,并在警员的威逼下,交代了九名嫖客的名字。
即便是这样,她依旧被关押了82个小时,身体和心灵遭受了极大的摧残。
与此同时,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几名警员对其他“嫖客”依次传唤到警局。
这些人也都被使用暴力手段,无奈之下不得不上交了3000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
虽然这几人都十分气愤和委屈,对于警察局的行为心生不满,但也只能委曲求全,以保护自己的家人免受报复。
吴小玲被放出来后心生愧疚,于是便写了欠条和道歉信,解释了事情,并承诺会把钱还给他们。
但是这件事并没有结束,吴小玲不能忍受警察这样诬陷自己,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向警方追究自己被非法关押的责任。
她立即前往医院进行了妇科检查,医院的证明报告这样写到:“处女膜完好无损,无撕裂痕迹”。
为了得到更加权威机构的证明,她再次前往河北省法医门诊进行了鉴定,结果同样显示她的处女膜完整。
然而,当吴小玲提出控告时,她却被拘留,警方指控他涉嫌诬告陷害罪,再一次将她关押。
这一次,吴晓玲无疑是幸运的。
一位被吴晓玲指控的嫖客,在抓捕的过程中,向媒体披露了警方刑讯逼供的事实,引起了广大媒体的关注。
此事惊动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的相关领导,相关领导把吴晓玲的控告材料递交到了省公安厅的负责人。
石家庄市委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公安部门重新彻查此事,务必严肃处理。
这件事的真相,才得以慢慢地浮出了水面。
吴晓玲将自己在医院所做的两份“处女证明”公之于众,并联合曾指控被迫承认罪名的“嫖客”,向有关部门控告办案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根据调查,以王银海为主的几名警员对吴晓玲等人进行了非法羁押,关押、以及使用暴力审讯电击等行为属实,已经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经过省公安厅的调查以及审理,2003年9月10日,人民检察院对王银海等人依法作出了判决,分别判处几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两年不等。
四人对以上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了上诉,上级人民法院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虽然吴晓玲等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害,但身心也手打了极大地摧残。
好在这起事件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吴晓玲等人也依法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正如那句话“正义虽然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要相信法律会保护每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