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胡绪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衡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胡绪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绪阳身为组工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肆意破坏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践踏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唯私唯利、卖官鬻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转移、隐匿财产和证据,指使涉案人员潜逃海外,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公权私用,大搞权权交易,权钱色交织腐化;私欲膨胀,培植“白手套”,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政商勾连,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胡绪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绪阳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任峰